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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网民关于退伍大学生士兵就业问题的留言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8-09-30 00:00
网民提问:

就我了解,吴起县每年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都有安排工作,为什么我县却没有这项政策呢,还有说参加事业单位或者公务员考试加10分,公告出来却没有说加分的事,听说这需要人事局要向市里上报,现在就业压力确实很大,还希望县长能多为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供一些就业指导和岗位,现在退役军人事务部的成立,说明对退伍军人的一种认可,我也希望我县能借鉴一下吴起县的优秀做法,期待县长的回复。谢谢!

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回复:

网民您好,关于县长信箱反映退伍大学生士兵就业有关问题的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及国家鼓励大学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优惠政策规定,现有关于退伍大学生士兵就业方面政策如下:

1、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2、大学生士兵退役以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考试,优先录取,政法院校为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招生,就是政法院校定向地为西部地区公检法系统公务员岗位定向招收、定向就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报考公检法系统定向岗位要优先录取。

3、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4、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自主创业退伍大学生士兵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支持。

以上为退伍大学生士兵就业方面政策,退伍大学生士兵与普通退役士兵一样都可以享受上述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同时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力度,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希望就业创业存在困难的人员及时拨打县人社局电话:0911-6622223,县就业服务中心电话:0911-6622247咨询相关政策,我们将竭诚为大家服务。

感谢该网民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希望今后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