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机构提交的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注销申请及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我局予以受理并进入审批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拟注销民办学校、民办非企业机构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 名称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性质 | 民办学校证书编号 | 民非证书编号 | 公示时间 |
1 | 志丹县幸福泉幼儿园 | 志丹县城隍庙沟 | 刘文雄 | 非营利性 | 161062560000180 | 52610625586958362T | 2025年01月06日 |
如有异议,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反映材料须用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若以机构名义反映须加盖机构公章。
地址:志丹县十字街农业综合大楼三楼12、13、14窗口
联系电话:0911-3352289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