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志丹县胜明综合诊所、志丹县和谐口腔诊所店申请予以备案,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志丹县胜明综合诊所。地址:志丹县红都街10号,法人:曹立成,诊疗科目:内科。
(二)志丹县和谐口腔诊所店。地址:志丹县红都街13-2号,法人:马丽朋,诊疗科目:口腔科。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如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的形式来人来电来函向志丹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署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4月30日至5月9日),联系电话0911-6632317。(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志丹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