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广泛听取社会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规定,志丹县发展改革科技局于2025年10月21日上午9:00在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3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志丹县城镇供水价格拟调整及实行阶梯水价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相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听证会基本情况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参加人35名,实到34人,具体构成如下:消费者代表14名、经营者代表2名、人大代表1名、政协委员1名、专家学者2名、旁听人员3名、新闻媒体代表1名、政府部门代表6名;另设听证人4名。听证会由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党委书记、局长韩永明主持。
会前,县发展改革科技局依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告了听证会报名事项及参加人名单,并将会议主要文件资料送达各听证会参加人。本次听证会符合《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内容有效。
听证会上,按议程安排,韩永明同志宣布听证事项及听证会纪律,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及听证人;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工作人员宣读成本监审报告、志丹县城镇供水价格拟调整及实行阶梯水价方案,并解释调价理由;34名听证会参加人围绕听证方案发表意见建议,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工作人员及经营者代表现场答疑。最后,听证会主持人作会议总结,表示将充分尊重并吸纳参加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定价方案,提交志丹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二、听证会参加人对调整方案的意见、建议
本次34名听证会参加人从不同角度讨论了志丹县城镇供水价格调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一致理解并支持此次水价调整,认为成本监审报告核算细致严谨,水价调整有利于供水企业可持续发展、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提升供水服务质量,更好满足群众供水需求。
(一)消费者代表
1.李新平、梁晓龙、陈瑞、王宗仁、杨有才、刘立坤、崔宝、马亚宁同意本次供水价格调整,无补充意见建议。
2.王云:我县水价格多年以来未调整,基本水价处于较低水平,同意本次调整,建议及时向居民做好宣传解读工作。
3.王海军:支持水价调整,认为适当调价可推动供水企业良性发展,希望企业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水质安全。
4.郭长恩:调整后水价在居民承受范围内,且能促进企业提升服务质量,同意调整方案。
5.屈丹妮:前期对调价背景了解不足,经专家及工作人员解读后,认可调价必要性,完全同意调整,建议相关部门强化宣传工作。
6.高江博:建议供水企业加强水源保护,健全水质保障机制,确保居民始终饮用放心水。
(二)人大代表
康红:成本审核过程科学合理,建议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强成本管控,加快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工作。
(三)政协委员
李建生:水价调整社会关注度高,需坚持合理、公平、公开原则,注重平衡各方利益,充分考虑不同家庭承受能力,保障特殊群体生活不受影响;同时加强水资源管理,引导公众节约用水。
(四)专家学者
1.刘元强:水价调整需严格依法依规推进,鉴于供水价格涉及面广,需以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为前提,坚持以民为本,充分考虑各阶层承受能力;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及供水企业需强化宣传引导,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供水企业要同步提升服务质量,优化服务体验。
2.孙瑞:阶梯水价是落实水资源保护的有效举措,调价必要性充分;调价后供水企业需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严格管控非居民用水指标,筑牢供水安全防线,引导公众养成节水习惯。
(五)政府部门代表
1.水务局孙有军:我县水价多年以来未调整,当前价格处于全市最低水平,调价需求迫切,完全同意调整方案。
2.财政局收费中心胡媛媛:经了解,县发展改革科技局在水价调整工作中前期准备充分,成本监审细致严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完全同意本次价格调整。
3.司法局韩喜周:本次价格调整及听证会组织均符合法定程序,建议供水企业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4.市场监督管理局杨世宏:建议供水企业加快 “一户一表”改造进度,提高直供率;倡导节约用水理念,做好阶梯水价执行配套工作,简化相关审核程序,保障群众正常用水不受影响。
5.12315举报中心李志英:建议企业确保服务水平稳定提升,提高社会满意度;做好信息公示工作,保障市民参与权、知情权,减少消费投诉。
6.城市管理局王荣洲:希望供水企业进一步加强服务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质量。
(六)经营者代表(县供水公司)
曹景阳:我公司承诺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加快启动地上水源水利工程及地下水源井建设;二是推进县城老旧管网改造与水厂提标改造;三是加快户表改造进度,全面提升供水水质与服务水平。
三、听证会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采纳关于“加强企业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与态度”的建议。要求志丹县供水公司建立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完善内部考核奖惩制度,强化员工服务意识,持续更新服务理念;进一步提高供水服务效能,提升报修快速响应能力,确保用户享受优质、便捷的现代化供水服务。
(二)采纳关于“抓好成本控制、加快老旧管网改造”的建议。明确供水企业盈利不得仅依赖水价调整,需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加强管网更新维护,防范因管网锈蚀、腐蚀导致的漏损问题,有效降低管网漏损率,提升运营效率。
(三)采纳关于“加强水源保护、保障水质安全”的建议。要求志丹县供水公司进一步加大水质监测力度,严格执行《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最新版),确保居民饮用安全、放心、优质的饮用水。
(四)采纳关于“加快一户一表改造、提高直供率”的建议。要求供水企业加快推进户表改造工作,力争实现“一户一表”全覆盖,确保每户居民均能饮用安全、放心的饮用水。
(五)采纳关于“强化宣传引导”的建议。由县发展改革科技局联合供水企业,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水价调整及阶梯水价政策的内容与意义,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争取广大消费者理解与支持;要求供水企业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各类水价、代收费项目及标准、文件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信息。
志丹县发展改革科技局
202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