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位于延安市西北部,原名保安县,始置于宋兴国二年。1936年,为纪念群众领袖、民族英雄刘志丹将军,更名为志丹县。中央红军长征胜利后,中华苏维埃中央人民政府在此奠都,党中央、毛主席在此生活战斗达7个多月,被誉为中国革命的“赤色首都”。全县总土地面积3781平方公里,现辖7镇1乡1个街道办,总人口14.25万,城镇人口7.37万。截至去年底,全县城镇实有住房建筑面积286.12万㎡ ,其中住宅总面积185.98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达到28.07㎡,住房成套率达到7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1816户2537人。2006年城镇低收入住房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县城区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中无房户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家庭1075户。2011年全省开展的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结果显示,我县中低收入家庭有住房需求的共4888户。
我县住房保障工作起步较早,于2004年已实际开始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于2007年开始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工作。为配合旧城区改造,2007年以前主要以拆迁安置和经济适用房为主,从2007年国家实施住房保障制度后,我县开始按要求和任务建设廉租房和限价房,2011年开始建设公租房。截止2011年底,我县已累计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共计3469套,总建筑面积31.3万平方米,总投资约5.45亿元,已竣工2137套,22.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52亿元,在建2836套,其中2012年已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房1504套11.47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3.29亿元。2009至2011年度,我县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评为“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先进单位”、“保障性住房建设十佳县”,被市政府评为“全市廉租住房建设先进县(区)”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第一名”。
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上,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保障性住房建设
1、灵皇地台综合住宅小区:结合我县城市发展和城区建设需要,2004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灵皇地台改河工程,开发建设灵皇地台安置房、经适房、限价房综合小区。到2011年,共计建设一至五期2029套22.73万平方米,累计投资约3.68亿元。
一至四期共1669套,其中用于征迁安置及预留安置用房共630套,用于教育系统老教职工安置(经适房)140套,用于限价房销售899套。五期360套为2011年在建限价房招商引资项目。
2、廉租住房:根据省、市统一安排,从2008年起我县在灵皇地台开工建设廉租住房三期共300套,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760万元,目前均已竣工验收,将于近期交付使用。2011年杨庄科一期廉租住房项目168套于2011年7月初开工建设,预计今年7月底完工。根据上级安排,2012年我县已开工建设廉租房300套,总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总投资3289.59万元,廉租房建设总量达到768套。
3、公租房项目:根据中央的部署,从2011年起实施公共租赁住房建设,2011年我县公租房建设任务为800套,实际开工建设804套,总投资约1.13亿元,计划于今年7月份完工。
2012年我县公租房建设任务为450套,实际开工建设452套,总建筑面积2.766万平方米,总投资5747.62万元,公租房建设总量达到1256套。
4 、限价房: 2008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将灵皇地台一、二、三、四期(经适房140套、安置房630套除外)剩余899套住房纳入限价房销预售范围,重点解决党政事业单位未享受住房政策的老干部职工的住房困难。其中2008年首批城区党政事业单位1978年12月底前参加工作的老干部职工销售限价房419套,2010年第二批乡镇党政事业单位1975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销售限价房288套,剩余425套(包括前两批未交款233套)用于第三批县城区党政事业单位1986年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职工住房困难户限价房销售房源,已于2011年底完成销售工作。
2011年灵皇地台五期360套限价房招商引资项目已于当年7月初开工建设,预计2012年7月底前完工。
2012年武沟园丁小区限价房项目,首期计划建设512套,初步定为招商引资项目,目前已进入土地招拍挂阶段。
5、经济适用住房:截至目前,我县已累计建成经济适用住房308套,约3.46万㎡。其中灵皇地台一期经济适用住房(安置房)140套1.6万㎡,主要用于教育系统老教职工和部分老干部的安置;粮油公司168套1.86万㎡已于2007年建成投入使用,主要用于解决粮食系统下岗职工的安置。
6、租赁补贴:2007年我县开始实施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结合我县近年来房屋租赁市场租金不断上涨的实际情况,于2009年1月份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单位面积租金补贴金额由原来的每平方米每月3.6元提高到每平方米每月每人5元。截止2011年底,已累计保障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668户1667人,累计发放补贴资金398.5万元。2012年190户保障任务实施后,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租金补贴户将累计达到858户,基本能够满足我县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需求。
二、住房保障资金投入及管理
近年来,我县不断加大住房保障资金投入,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1年底已累计投入住房保障资金5.45亿元(上级补助约5363万元),其中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5.41亿元,租赁补贴资金398.5万元。在资金筹措上,除上级补助资金以外,剩余部分由县财政保证按年度优先足额列入预算,或通过融资贷款、招商引资解决。截至2011年底,县财政累计投入保障资金4.92亿元,其中招商项目1个,引资6000万元,融资贷款项目4个,贷款1.13亿元。同时有效利用限价房、经适房销售回笼资金3.04亿元,循环滚动用于保障房建设。在住房保障资金管理上,我们分别设立了保障性住房建设专户和租金补贴发放专户,并配备专职会计,严格专款专用制度,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保障性住房分配销售
目前,我县《限价房销售方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试行办法》已出台,《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方案》已开始制定。在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销售工作上,我们采取分别对待、租售并举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排队轮候、特殊困难急需救助家庭优先的分配原则。对低收入和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租金补贴以及廉租房、公租房实物配租的方式进行保障,对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施销售限价房的方式进行保障。截至2011年底,我们按照相关政策,累计实施租赁补贴668户,实施限价房销售三批899套,实施经适房销售308套,有效解决了1875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同时,首批300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已于2011年底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四、住房保障组织及制度建设
为有效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政策,高效运行住房保障工作,我县采取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的强有力措施,先后成立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廉租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成员单位由住建、国土、经发、财政、民政、审计、物价、地税、房管等部门单位组成,明确任务,夯实责任,形成了由县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同时,专门成立了“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确保了住房保障工作长效有序进行。2011年,按照省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要求,又成立了“陕西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志丹县项目部”,项目部设在县房管所,具体负责保障房项目建设、融资和资金管理工作。2007年以来,“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协调开辟绿色通道,保证土地优先供应、提前划拨,通过召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领导小组会、听证会等对我县廉租住房保障、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和限价房销售管理等住房保障制度进行讨论和修订,先后制定出台了志丹县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办法》、《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试行办法》、《限价住房销预售方案》等政策性文件,为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制度保障。此外,为了尽快完善我县保障性住房体系,根据全县干部职工及城镇居民住房调查结果,制定了《志丹县住房保障三年规划》、《志丹县“十二五”住房建设与房地产业发展规划(草案)》,计划从2011年起,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我县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利用五年时间建立完善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实现“住有所居”目标。
通过近几年加快房源建设,强化管理,统筹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我县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正在稳步扩大,住房保障政策的民生效应和市场效应得到充分显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房源建设进度较慢,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较多,但建设进度总体较慢,建成投用住房相对较少,有效利用率较低,保障性住房供求关系仍不平衡。二是住房保障政策体系不够健全,相关操作细则急需进一步完善,租赁管理和服务工作实施有困难,保障管理工作仍需加强。三是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短缺,目前保障性住房正处在大规模集中建设阶段,资金需求庞大,主要靠中省市县四级财政补贴投入,融资政策严格,资金到位慢,建设资金难以保障。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人有房住”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认真研究解决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组织协调,积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不断完善住房供应体系,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