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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志丹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志丹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志丹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

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乎民生福祉和群众切身利益。为切实做好全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依托县、镇、村三级征缴网格,广泛宣传新的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全面提高参保率和缴费率,优化畅通手机APP直缴、金融机构代收等多元化缴纳渠道,不断提升缴费服务水平,健全应保尽保、多缴多得、长缴多得长效机制,为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提供重要支撑,为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涉及人群庞大、地域分散、类型多样,征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此,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要积极配合县税务、人社、农行、信用社等单位开展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征缴任务。

(一)缴费范围。本县户口,年满16周岁,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城乡居民(除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二)参保程序。新增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时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或自行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进行登记。

(三)缴费标准。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办法》(延人社发〔2019〕130号)要求,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缴费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和3000元10个档次,财政分别补贴30元、45元、60元、75元、80元、90元、100元、150元、200元和300元,缴费档次由参保人自行选择,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缴费,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持有一至四级残疾证的参保人,均可享受每人每年100元的政策补贴,个人可不缴费。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元的最低缴费档次,财政每年为其代缴50元保费,个人自付50元。

(四)缴费时限。2020年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集中征缴时间为9月1日—30日,其他时间为零星缴费期,11月30日前征缴率达到100%。

(五)缴费渠道。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我要缴费”模块、农行营业网点柜面、农行掌上银行、农行智能POS机、信用社网点柜面、手机银行、个人网上银行、E终端、ATM自助设备等渠道缴费。

(六)缴费票据使用。缴费人使用农行、信用社终端缴纳的,机打小票可作为缴费依据;通过手机APP等电子渠道缴费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作为缴费依据;在农行、信合柜面缴费的,可打印《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缴费人可凭缴费机打印小票、电子支付凭证或《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凭单》,到办税服务厅换开《税收缴款书(税务收现专用)》(非印刷)。

三、具体措施

(一)精心组织实施。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主要领导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切实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保费征缴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明确任务,夯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征缴任务按期完成。

(二)强化网格管理。建立全新“城乡居民两险”征缴网格,充分发挥县、镇、村三级网格作用,确定专人负责,完善运行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完善“全员动手、职责清晰、规范管理、高效服务”的征缴格局。各级各个网格的区域、人员、任务、职责要边界清晰、责任明确、任务具体、服务精准。要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实行定期通报、适时督导、结束评比,对征缴进度快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组织落实不力、进度缓慢、任务完成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三)扎实开展宣传。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有关政策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利用专题辅导、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全方位的宣传,真正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切实消除广大群众的思想疑虑,鼓励和推动广大群众自愿参保。

(四)密切关注动态。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辖区内保费征缴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关注征收、记账、对账等工作动态,及时发现并认真处理工作衔接中的问题。加强沟通协作,做好问题跟踪与反馈,收集整理并及时上报征缴过程中存在的各种业务和技术问题,做到响应及时、推进顺畅。

(五)持续优化服务。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服务意识,按照“放管服”改革要求,遵循“简明、直观、易行、好操作”的原则,优化申报、缴费流程,充分利用多元化缴费渠道,着力提升征缴效率,为缴费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


附件:志丹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收缴任务

分解表

志丹县2020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任务分解表




单位:人

序号

单 位

征缴任务数

备 注

1

杏河镇

5567


2

永宁镇

7122


3

双河镇

5671


4

顺宁镇

5428


5

旦八镇

4577


6

金丁镇

6167


7

义正镇

4331


8

保安街道办

4687


9

社区服务中心

2391


10

张渠便民服务中心

4345


11

侯市便民服务中心

3055


12

纸坊便民服务中心

3604


13

吴堡便民服务中心

2938


合计

59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