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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城镇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强化土地资产管理,服务社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推进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用发〔2020〕8号)文件要求,县政府组织完成了2021年度标定地价体系建设项目工作,成果已经省、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查验收,现予以正式公布。

 

附件:志丹县2021年标定地价公示信息表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