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现予以公示,请各县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于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
公示期为20天,即2015年9月25日至10月15日止。
意见收集单位:志丹县经济发展局
0911-6622106
意见收集人:周红军 13809113434
慕 旭 15191171001
志丹县“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已经形成,现予以公示,请各县级领导、各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于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充分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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