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志丹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25日
志丹县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
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全县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进一步巩固好前期大气污染防治取得成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全力打赢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办关于持续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延安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
在总结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第一阶段成效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针对PM2.5的治理工作,采取更加精细的治理举措,不断优化空气质量,实现优良天数、综合指数和各项污染物浓度同比改善,确保我县秋冬季污染攻坚行动高质量完成。
(二)实施范围、时间
实施范围为志丹县城区及各镇办(中心),实施时间为2021年1-3月。
二、工作措施
(一)严控燃杂燃非、烟花爆竹
强化烟花爆竹管控,严格落实《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禁售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精神,禁止在禁燃范围内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各镇办(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宣传力度,持续提高禁燃禁放的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严格规范使用低硫、低灰环保指定煤种,加强经营及用煤单位监管,确保生产、流通、使用的洁净煤符合标准,防止劣质煤种流入我县。各镇办(中心)和相关部门单位要严查秸秆燃烧行为,组织人员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充分利用网格化制度,健全“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体系,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
(二)强化扬尘污染防治
一是强化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建筑工地必须做到工地周边围挡、裸露地表物料堆放全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现场道路硬化、出入车辆冲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管理;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期间全面停止土方作业;加强对秋冬季停工工地的管控,对未及时覆盖的裸露地段限期整改。二是强化道路扬尘防治。严格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实行机械化清扫、精细化保洁、地毯式吸尘、定时段清洗、全方位洒水的“五位一体”作业模式,全面抑制道路扬尘。加强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等薄弱部位的清扫,大幅提升道路保洁质量。三是强化拆迁工地扬尘防治。拆迁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先喷淋、后拆除,拆除过程全程喷淋全覆盖”的防治措施。四是强化交通扬尘防治。加强对城区渣土车通行管理,严格限定通行线路和通行时间,坚决查处渣土车不按规定时段和路线行驶、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随意抛洒等行为,一经发现严管重处。五是强化堆场扬尘防治。严格落实物料堆场抑尘措施,各类煤堆、灰堆、料堆、渣土堆等要采取苫盖措施,并建成配套收尘密封物料仓库和围挡、喷淋、覆盖等抑尘设施。
(三)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综合管控
优化重点时段、路段的交通管控,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通行能力。在早晚高峰期时段,科学疏导,缓解交通压力;强化应急管理措施,严格落实禁限行措施,在重点路段、区域对柴油车开展常态化的路检路查,禁止轻型柴油载货车、农用三轮车等高污染车辆进入城区大气污染治理区;加强对渣土车和冒黑烟车辆上路专项检查,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
(四)全面监管涉气重点污染源
加大对汽修行业、喷涂喷绘、餐饮油烟等行业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力度,建立挥发性有机物“夏病春治”治理台账,实行源头管控,细化治理措施,确保治污设施高效稳定运行,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管控。深化工业炉窑治理,按照“淘汰一批,替代一批,治理一批”的原则,推进工业炉窑结构升级和污染减排,以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各类工业炉窑综合管理。坚持源头严防,加强过程严管,建立健全“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工作常态化工作机制,持续加大督查执法力度,严防“散乱污”企业反弹。持续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和监督性监测工作,严禁不达标机械在禁止使用区域施工作业。
(五)科学应对污染天气
持续开展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在秋冬季积极开展扬尘和工业无组织排放专项检查行动,在污染天气期间如发生沙尘天气、PM2.5污染天气等,应及时启动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落实污染削峰抑源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引导公众做好健康防护,保障社会公共生产生活良好秩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局长任副组长,公安、应急管理、城管、商务、经发、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和污染天气应对等工作。
(二)加强考核督查
为有效解决秋冬季影响我县大气环境质量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统筹安排日常工作和专项督查,严格落实“形势研判-指令发布-任务落实-响应回复-核查督办-考核追查”的工作闭环。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开展督办、交办工作,推动污染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稳定提升。
(三)认真总结经验
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第二阶段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总结于3月30日前报送至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并将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发至邮箱:354436258@qq.com. 联系人:朱海东,联系电话:1882911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