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省市驻志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打赢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县政府决定调整志丹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刘志生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郭兆桦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奥生平 县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振贤 县政府办主任科员
沈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局长
牛立廷 县水务局局长
薛明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康志周 县财政局局长
韩永明 县经发局局长
曹志山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徐义成 县卫健局局长
武彦龙 县商务局局长
刘志峰 县畜牧局局长
高彦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安志成 县河长办主任
王 春 杏河镇党委书记
曹志伟 旦八镇镇长
郝 斌 顺宁镇镇长
李 峰 永宁镇镇长
李新斌 双河镇镇长
党 伟 金丁镇镇长
陈 亮 义正镇镇长
胡景斌 保安街道办主任
曹永军 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米精辉 吴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曹宏军 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李纯真 侯市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孙 瑞 纸坊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在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设立办公室,沈建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二、部门工作职责
县园区管委会负责加强园区排污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无违规排污行为。加快推进园区两厂(场)建设。
市生态环境志丹分局负责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我县水污染防治规划,细化分解重点工作任务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定期监测县控断面水质,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依法对河流排污口实施监督管理。
县水务局、河长办负责对水资源、水生态、水治理实施统一监管,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确保居民饮水安全;落实各级河长责任,定期开展监督检查。
县城管执法局负责加快县城规划区配套管网建设,定期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加强县城污水处理厂运营监管,实现城区生活污水应收尽收,达标排放。
县财政局负责通过财政预算和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统筹安排建设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等相关治理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建立健全水环境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县经发局负责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审批规划要求督促相关单位加快环保设施建设。负责“10+3”小企业的排查监管,防止死灰复燃。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严格控制化肥、农药、植物生长调节剂等化学品污染。
县卫健局负责开展供水厂和饮用水水龙头的水质检测工作,确保居民饮水安全。
县商务局负责加油站地下油罐的双层罐或防渗措施改造,防止地下水污染。
县畜牧局负责督促指导禁养区内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工作,督促指导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建设粪污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推广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和集中处理利用措施。
县公安、生态环境、水务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联合调查和移送机制,及时有效惩治和防范环境污染犯罪。
各镇办(中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认真履行辖区水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制定防治方案,分解治污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快推进配套设施建设,确保辖区水质保持稳定。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