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副县长郭兆桦主持召开市环保督察组移交问题处理督办会。县纪委、公安、环保、畜牧、志丹采油厂、屠宰场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环保局负责人宣读了《延安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和《延安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并通报了市环保督察组移交我县的三起水污染事件。与会人员紧紧围绕如何避免水污染事件再次发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郭兆桦强调,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此次督查的重要性,对移交问题必须全盘认领;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抓细抓实,举一反三,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同时,务必要标本兼治,建立健全环保工作长效机制,为全面推进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