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王瑶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全市人民饮水安全,按照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移交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的函》(陕环整改〔2018〕3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存在问题
王瑶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标识、警示牌不完善,隔离网不完美。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于2018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王瑶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标识、警示牌、隔离网修缮工作,不断提高王瑶水库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三、任务分工
由县水务局牵头,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配合,对王瑶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标识、警示牌、隔离网等设施进行排查,及时更新完善破损设施;县财政部门做好整改工作的资金保障工作;县环保局和县政府督查室及时跟进督察,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水务局、环保局、财政局、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统筹设计,通盘考虑,明确责任,全面深入开展整改工作,做到环境问题全部按期清零。
(二)严格责任落实。县水务部门要严格参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对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标识、警示牌和隔离网进行修缮,确保全部问题按期、按标准、按要求整改到位。县环保局和县政府督察室要及时跟进督查,确保反馈问题按时整改到位。
(三)健立长效机制。县环保局、水务局、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侯市便民服务中心和相关部门要以此次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