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推进和规范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工作,了解公众对该规划建设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告,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
《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修编)》。
2、功能定位
本规划确定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产业定位为:涉及能源化工、精细化工及新型材料等三大领域。
3、规划范围
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位于志丹县城以南周河以东,甘志路以西的河川地带,本次规划总面积约177.54公顷,其中主要包括三部分:
1、原志丹县精细化工园区,总规划占地面积80.92公顷;
2、原陶瓷工业园区,规划占地面积43.70公顷;
3、新增取土坑区域及三产服务、生活配套和移民安置等规划用地,占地面积52.92公顷。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分析规划与相关法律法规、环境政策、规划区划的协调性。结合区域环境现状的初步调查结果,识别规划的主要影响,在此基础上,进行环境现状的分析、调查与评价,预测规划实施对区域生态、环境、社会等的综合影响,从环境角度进行规划方案的综合论证。针对存在的环境不利影响,提出合理的规划调整建议和环境减缓措施,以及监测和跟踪评价计划。
主要工作内容:综合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议等。
三、规划实施单位
规划实施单位:志丹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志丹县双河镇
联系人:文晓罡
联系电话:0911—6973186
电子邮件:857355391@qq.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陕西德环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西安市碑林区百瑞大厦
电子邮件:dehuanherun@163.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规划定位和布局、产业发展方向的建议;
(2)对规划区域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优化调整建议;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4)环评工作中应关注的问题。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通过来访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志丹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