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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志丹县落实省委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
一、贯彻落实中省决策部署有差距。督察谈话中,不少同志和“两代表一委员”反映,一些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仍然认为经济发展是硬任务、环境保护是软指标,对廷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竣形势缺乏深刻认识,存在自我满足,盲目乐观和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的问题。
涉及问题存在具体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研究部署不够及时到位。2014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研究环保问题少。不断提高各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层层传递压力,自觉把各级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县委和县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 1 次环保议题。县委办和政府办

主要负责人

县委办

政府办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二)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2016 年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同比下降。加大环境保护资金投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增加农村环保资金投入。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

县财政局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三)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扎实。省政府要求2016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但至今尚未启动。切实推进重点工作开展,按时完成环保重点任务。2017年底前完成乡镇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县水务局

主要负责人

县水务局2017年底前
二、部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省委环境保护督察组认为,延安市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存在逐级递减,环保压力传导不够到位的问题,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力度不够大,落实环境保护责任不够到位有力。
涉及问题存在具体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各部门存在环保职责不清,尽责不力,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县污水处理厂,存在运行不稳定和超标排放现象;城区污水回收率偏低,雨污不分。明确各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及时有效处理环保问题,形成环保工作合力。年底完成城区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实现雨污分离;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管理,使各项指标稳定达标。县住建局

主要负责人

县住建局2018年年底
(二)一些镇办存在环保意识淡薄,不作为的问题。一些乡镇政府对本辖区原油泄漏污染环境事故处置重视不够,特别是在事故应急处置中,存在应急不及时、处置不得力的问题,与此相关的群众工作、舆论引导工作职责履行不侧位。强化镇办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和履行生态环保的职责意识。增强各镇办政府的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能力,重视环境污染事件,加大环保教育宣传,为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置创造良好环境,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配合环境应急处置,形成合力解决污染事件的舆论氛围。县安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经发局,石油协调办和各办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县安监局

县公安局

县环保局

县经发局

县石油协调办各镇党委和政府

立行立改

长期坚持

三、延安市近些年环境质量虽有较大改善,但从个别谈话、集体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察和群众反映看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涉及问题存在具体问题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人责任单位整改时限
(一)主要河流水质呈恶化趋势。县域主要流域除杏河镇外,均未建成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沿岸镇的生活污水直排入河。提高主要河流水质标准,加强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各重点镇建设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各镇党委和政府

主要负责人

各镇党委和政府2020年前

全部完成

(二)饮用水源地保护亟待加强。王瑶水库一级保护区有农田800亩,1481户4985人没有搬迁。逐步搬迁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尽快启动王瑶水库一级保护区内住户搬迁工程。县国土局、财政局和杏河镇政府

主要负责人

县国土局

财政局

杏河镇政府

2019年底
王瑶水库流域内有各类原油集输、转运、计量站点 31 个,有总长558公里的输油管线,二级保护区内有长庆89个井场 228 口油井生产,尽管建有“六闸六坝”等应急拦污工程,但原油泄漏的环境隐患依然存在。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各种石油生产设施,并对二级保护区内现有生产设施,加强监管、严控规模、逐步退出,确保居民用水安全。开展王瑶水库保护区内石油生产设施排查,逐步退出各类石油生产设施。县安监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石油协调办、杏河镇、双河镇政府

主要负责人

县安监局

县环保局

县水务局

县石油协调办杏河镇政府

双河镇政府

2019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