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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志丹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第一次环境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有关规定,为推进《志丹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了解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态度、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志丹县生活垃圾(固体废物)协同处置利用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建设地点:志丹县保安街道张沟门村孙岔沟

建设内容:项目总规模为150t/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厂、厨余垃圾预处理中心、污泥预处理中心、渗滤液处理车间以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总占地19451.13m2,总建筑面积4005m2,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150t/d,入炉规模135t/d;厨余垃圾处理采用“预处理+协同焚烧”的主体工艺,日处理厨余垃圾20t/d,入炉规模8t/d;市政污泥处理采用“蒸汽热干化+协同焚烧”的主体工艺,日处理市政污泥25t/d,入炉规模10t/d;渗滤液处理车间日处理规模为70m3/d。本项目协同处置的最终焚烧设计规模为150t/d。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红都街57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世光  0911-662223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陕西景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海博广场C座10层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张工  188-9209-1362

电子邮箱:40803702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见附件),请填写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