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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义正川等6条河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批复

县水务局:

你局呈报的《关于义正川、吴堡川等6条河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的请示》(志水字〔2021〕166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义正川、吴堡川、罗坪川、孙岔沟、长尾河、西川河6条河流《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符合中省市相关要求和我县实际,同意按规划基准年2020年、规划水平年2030年实施。

二、请你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陕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河湖岸线管理有关规定,督促指导相关镇办(中心)和有关部门单位,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岸线功能分区和管理要求,落实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依法加强河湖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涉河湖开发建设活动,确保我县主要河湖岸线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三、请你局按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保护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督促指导镇办(中心)、各级河长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和保护,全面维护河湖自然生态,提升河湖综合功能,全力保障河湖岸线稳定和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

四、各镇办(中心)、有关部门单位因故需对此规划进行调整的,要提供详实有据的调整事由,依法依规编制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