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县长张星同志主持召开县政府2021年第7次常务会议,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全市文物保护暨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批示精神,研究审议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污水处理厂一期、二期特许经营协议》、第二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线建设项目等议题。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我们党开辟的伟大道路、创造的伟大事业、取得的伟大成就,深刻阐述了伟大建党精神,全面总结了百年建党经验,思想极为深刻、内涵十分丰富,是全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伟大斗争的政治宣言,对于我们在新的征程上传承红色基因、践行初心使命具有十分重大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中之重,迅速兴起学习贯彻热潮。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以创建延安革命文物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为契机,把确保文物安全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持续加强革命旧址本体保护和周边环境整治,认真做好革命文物日常养护和安全监测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文物保护、文旅融合工作水平。
会议强调,全县上下要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在《值班要情》上的批示要求,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全面夯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和“三必管”责任,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落细落实、安全工作抓紧抓好。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子信,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建忠,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怀安,副县长郭兆桦、梁维、白保明、王文翔、苏凯麒,县人武部政委张飞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