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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林业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志丹县林业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共9项;其中行政许可9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办理主体

行使依据

法定

期限

收费标准与依据

1

木材经营加工许可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2

运输携带野生动物出县境审核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3

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2公顷以下)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第六条

15个工作日

《延安市占用、征用林地暂行管理办法》(2004)60号

4

木材运输审核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5

林木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6

森林防火期内从事生产用火、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活动用火的审批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森林防火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3个工作日

不收费

7

驯养、繁殖及经营野生动物的审核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十五条、二十二条

5个工作日

不收费

8

勘察采矿和修建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征占用林地的审核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

20个工作日

《延安市占用、征用林地暂行管理办法》(2004)60号

9

采伐林木的审核

行政许可

林业局

法定机关

《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3个工作日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