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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志丹县民政局政务服务事项目录

共9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行政征收0项;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6项;行政确认0项;代理事项0项;其他0项;便民服务事项0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

类型

办理主体

行使依据

法定

期限

收费标准与依据

1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核定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民政局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国务院令第271号)第二条规定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2

城乡医疗救助待遇核定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民政局

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60个工作日

不收费

3

社团登记

非行政许可审批

民政局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4

五保供养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民政局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

20个工作日

不收费

5

老年(优待)证核发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章第三十六条

2个工作日

不收费

6

收养登记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60个工作日

不收费

7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行政许可

民政局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60个工作日

不收费

8

婚姻登记

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

民政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

即办

9元工本费

9

宗教活动场所登记

非行政许可审批

县民宗局

《宗教事务条例》(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426号令)第十五条

30个工作日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