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正文

2011年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一、县公安局

1、邮政局(所)安全防范设施设计审核及工程验收

二、县文广局

1、营业性演出许可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许可

3、设立少年儿童体育学校审批

4、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建设工程及设计方案的审批

5、迁建广播电视设施审批

三、县经发局

1、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审核

2、企业成品油仓储或零售经营资格审核

四、县国土局

1、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免审批

五、县住建局

1、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2、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

3、延长拆迁期限审批

六、县卫生局

1、母婴保健专项技术人员执业许可

2、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选址和设计卫生审查

七、县科技局

1、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建设工程核准

八、县交通运输局

1、出租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

九、县消防队

1、建设项目消防选址(无依据,并入“建设项目选址审批”项目)

十、县工商局

1、商品展销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