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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决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延安市政府办印发《延安市深化“多规合一”改革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函〔2019〕100号)、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延政函〔2020〕84号)文件要求,加快建立全县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用途管制为方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保证规划成果科学、规范、有效,制定本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