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预公开 / 决策依据 / 正文

《志丹县城区洗车场管理办法(暂行)》决策依据

为了加强我县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范机动车辆清洗保洁场所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公共空间管理条例》《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延安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