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责,遏制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责,遏制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陕西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