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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意见渠道、汇总、采纳意见及理由)

一、意见渠道

为进一步明确我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管理主体职责,遏制和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规范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管理秩序,改善人居环境,拟印发《志丹县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为了能更加全面广泛的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再次全文公布收集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征集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 2023年3 月22日

电子邮箱:78780904@qq.com

联系电话:0911-6622201

邮寄地址:志丹县政府办公楼后楼2楼214室

二、意见汇总、采纳意见、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志丹县城市规划区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初稿完成后,我办书面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均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