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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意见渠道、汇总、采纳意见及理由)

一、意见渠道

为了规范和加强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收益,做好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要求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结合我县实际,拟印发《志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为了能更加全面广泛的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再次全文公布收集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征集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 2023年3 月22日

电子邮箱:78780904@qq.com

联系电话:0911-6622201

邮寄地址:志丹县政府办公楼后楼2楼214室

二、意见汇总、采纳意见、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志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初稿完成后,我办书面征求了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均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