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见渠道
进一步规范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拟印发《志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为了能更加全面广泛的征集社会各界意见,再次全文公布收集意见。意见可以通过信件、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征集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 2024年6 月18日
电子邮箱:78780904@qq.com
联系电话:0911-6622201
邮寄地址:志丹县政府办公楼后楼2楼214室
二、意见汇总、采纳意见、未采纳意见及理由
《志丹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初稿完成后,我办书面征求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并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均无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