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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汇报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19-10-31 10:44

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共转交县政府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39件,涵盖项目建设、产业发展、道路交通、教育文化、食品安全、商贸旅游、民生保障等方面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人大代表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涉及范围广、群众关注度高。接到建议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研究解决。截至目前,已办结26件,占建议总数的66 %;正在办理7,占建议总数的17.9%;无法办理6件,占建议总数16.1%。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办理责任。县政府及有关承办单位对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十分重视,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为成员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把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改进政府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3月1日,县政府及时召开了建议办理交办会,对建议逐件进行登记梳理,“归口”确定承办单位,印发了《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以及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落实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了交办任务和办理时限要求,切实将办理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强化督查督办,增强办理实效。为了提高建议办理实效,县政府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对于建议的督促检查工作。先后组织专项督查2次,通过实地查看、座谈调研、电话催办等形式进行了督查,督促办理工作扎实推进。对部分承办量较大、“热点”“难点”问题较集中的建议,对承办单位进行检查、抽查、复查;对代表答复不满意的建议,及时与承办单位联系,要求重新答复,跟踪督办,直至代表满意或表示理解为止;对于一时难以办理的建议实行备案制和跟踪办理制,使办理工作有始有终,件件落到实处。

(三)严格办理程序、突出办理重点。一是规范办理程序。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收到交办的议案、意见和建议后,立即清点核对,进行登记,落实本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责任,并将交办回执单填写清楚后,送县政府督查室备案;办理结束后,要先对代表本人进行答复,在取得代表本人所填写的办理意见单后,方可送交县人大人事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二是明确办理时限。对承办部门单位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提出了明确的时限要求,必须在三个月内办理完毕,及时答复代表本人,并抄送县人大人事工委和县政府督查室;三个月内确实不能办结的,要向代表作出解释,取得他们的理解。若代表对建议办理结果不满意,则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三是严格办文格式。进一步规范了承办部门单位对建议办理结果答复函的办文格式,并在交办单上附有格式模板,要求所有承办部门单位的答复函都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办文。若不符合要求,坚决予以退回并重新答复,进一步规范了办理程序,提高了办理质量。

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已办结建议25件,占建议总数的64%

1、县果业局承办人大代建议关于加快果园生产道路建设,促进苹果产业发展的建议(3号),截至目前,全县已建成果园生产道路522公里,其中硬化22公里。2019年计划为金丁镇谢湾村、纸坊高粱村建设果园生产道路2条,目前正在施工。同时,县上出台了《志丹县关于激励扶持现代农业全面提升的十条措施》,列专项资金优先解决挂果园、示范园的水、电、路等基础配套设施。

2、县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的建议(7号),县政府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力保障教育投入。2018年教育支出2.43亿元;2019年县财政教育支出预算2.6亿元,增长7.21%,上半年实际支出1.7亿元,有效保障了教育事业资金需求。今后,我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财力情况加大教育资金投入,继续支持我县教育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3、县组织部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提高现任和离任村干部待遇的建议(8号),全县109个行政村共有现任村主要干部217名,其他村干部1423名。主要村干部补贴2300元/月/人,其他村干部补贴每村按5名核算,1380元/月/人。2018年年底,全县共有离任村干部360名,其中任职20—30年270名,31—40年85人,41年以上5人,按照省市县村干部离职补贴政策精神,曾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满20年至30年,30年至40年,41年以上,正常离职,离职后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村干部,每人每年分别发放补贴600元、800元、1000元。2018年村级“两委”换届以来,全县55周岁以上的村主要干部全部离任,县委组织部在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标准的基础上,为连续或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20年以上的每人给予1000元,共计360人,3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4、县果业局承办人大代建议关于加大对各便民服务中心苹果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10号),县财政每年列支2000千万用于扶持苹果产业的发展;今年每个镇办修建冷库2座、水窖30个;今年计划配套资金500万元,推广苹果园综合管理机具约700套。今后将逐年加大对果园农机配套的投入力度。

5、县果业局承办人大代建议关于解决基础苹果管理技术人员短缺问题的建议(11号),今年以来,我县重点培养苹果管理领军人3名,每个镇配备外聘技术员2名,选聘农民技术员100名。同时,邀请专家深入镇办召开大型培训会66场次,培训领导干部、技术员、果农0.68万余人;深入村现场召开果园管理培训会340余场,培训果农1.6万人次,有效充实了基层苹果管理技术人员力量。

6、县果业局承办人大代建议关于延伸苹果产业链条,促进苹果产业健康发展的建议(12号),县政府加大了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推行果品品牌化营销。目前,我县已建成2000吨气调库,2条4.0智能选果线,“延安苹果”品牌店2家。陕果集团志丹分公司正在建设3500吨气调库,已完成主体建设;志丹县柏林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1000吨气调库和1条4.0智能选果线,土建工程已完成。

7、县农业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的建议(13号),县财政每年列支7000万元激励扶持以苹果为主的集体经济发展。今年,按照“点上突破、面上推进”的方式,全县选择30个试点村,发展“苹果+特色种养”模式的现集体经济,中省市共投入扶持资金2100万元、县财政投资1550余万元用于村集体经济的水窑和冷库建设。并且,全县建立帮扶机制,落实109个部门单位结对帮扶109个村。截至目前,帮扶部门累计注入资金140万元,109个村实现了集体经济全覆盖。

8、县农业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大果园农机配套力度的建议(14号),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县苹果产业生产管理水平和农业机械化装备,增强苹果产业产能,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志丹县2019年苹果园机械购置补贴方案》。县财政从产业发展资金中列支500万元,购买苹果园机械化机具700套,用于补贴志丹县辖区内从事果业生产的个人和果业经营组织,进一步加强了我县果园农机配套力度。

9、县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县城公办幼儿园和小学建设的建议(15号),县政府计划三年内在县城新增初级中学1所、小学3所、幼儿园5所。其中,城南麻地坪新建志丹中学(城南中学)目前已开工,预计2020年秋季投入使用;在保安新村新建第三幼儿园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2020年秋季投入使用;在城南明泽花园住宅小区以南新建第五幼儿园,预计2019年开工,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2020年,在城北东马岔新建第八小学,计划2020年开工,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在城南柳树坪公安指挥大楼以北新建第九小学,计划2020年开工,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在城北东马岔新建第四幼儿园,2020年开工,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2021年,在城南麻地坪新建第十小学,计划2021年开工,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在柳树坪新建第六幼儿园,计划2021年开工,2022年秋季投入使用;在麻地坪新建第七幼儿园,计划2021年开工,2022年投入使用。

10、县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推进教育改革的建议(17号),一是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严格落实教职工师德考核办法,努力打造一支师德优良、作风过硬的教师队伍;依托“国培”、“省培”的培训项目,积极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培训;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严把教师入口关,做好教师招聘工作。二是推进新校建设项目工程进度,提高学校现代化信息水平。科学规划和调整城区学校布局;紧紧抓住全省第三轮学前三年内行动计划和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机会,淘汰落后教学设施设备,配备现代化教学新媒体、新技术,为实现现代化教育提供坚实基础。三是加强合作办校,努力提升县域内学校办学水平。教育主管部门要积极拓宽人才交流渠道,吸纳名校教师到我县任教,派遣我县教师到名校交流学习,逐年提升我县教师业务水平;打破自步固封办学理念,深化与浙江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等高校合作,邀请优秀毕业大学生到我县任教。

11、县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建议(18号),一是在学校将法制课重新纳入课堂,通过课堂教育增强学生法治意识。二是重视家庭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家庭教育增强孩子的法治意识。三是持续开展校内外治安环境综合整治,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12、县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县城中小学集中供餐监管工作的建议(19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天派遣专人到供餐公司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各类食品新鲜度,检测每餐食品成品,并将每餐食品成品必须留样保存48小时以上,确保食品安全;供餐公司严格按照要求配备食品储存、配送设施设备,确保师生用餐安全;供餐公司每周五提前向学校及学生家长会公示下周每天营养餐食谱,食谱需每餐营养搭配合理。

13、县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在东马岔棚改区规划建设公立小学的建议(20号),教育局规划2020年在县城北东马岔新建第八小学、第四幼儿园。第八小学,项目总投资约5445万元,计划2020年开工,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第四幼儿园,总投资约1550万元,2020年开工,2021年秋季投入使用。

14、县文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刘志丹出生地和故居保护开发的建议(21号),文广局已将刘志丹出生地与故居旧址作为我县全域旅游开发重要内容,纳入了洛河峡谷旅游开发带和全县重点旅游推荐路线规划中;2018年9月文广局向省文物局申请到位专项资金54万元后,对芦子沟刘志丹故居周边环境进行了整治;刘志丹出生地与故居已纳入延安革命旧址群利用规划及主题项目中,预计总投资1258万元,待省文物局通过评审后,实施两处故居的维修保护工作。

15、县文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永宁山寨窑洞布展工作的建议(22号),永宁寨寨址及摩崖石刻2014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对象,2017年在永宁山新建旅游星级公共服务设施1座、小型停车场1个,2018年为永宁山增加箱式移动厕所一座,实施了永宁山寨二期布展工程,完成了永宁山刘志丹旧居、曹力如旧居、第一党支部成立会址的布展。2019年5月文广局向省文物局提交了《关于评审永宁寨寨址及摩崖石刻本体保护修复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方案,待省文物局审定,拟审报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1017.22万元。文广局正在编制《永宁寨寨址陈列布展项目立项报告》,2020年省级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启动后申报,计划争取布展资金500余万元。

16、县水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饮水安全工作的建议(23号),水务局落实地下水监督监测管理站负责地下水管理、监测,对油气企业生产水源井建设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并积极鼓励取用地表水用于工业生产。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检和用水户送检相结合的方式,每年对全县重点区域、镇(社区)、油井密集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进行检测,确保饮水安全。

17、县经发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通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保障油气企业健康发展的建议(26号),我县以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深入开展“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优化便民服务、促进政策落地”五大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油田区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偷盗贩运原油和破坏生产设施的行为,为油气生产企业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18、县林业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切实加强国有林区保护的建议(27号),全县国有林区现有油井、气井、油气场站336座,输油输气管线240.83公里,涉及4家油气企业,46%分布在天然次生林区,54%分布在国有与集体林地交叉区域。目前,县经发局已于相关油气企业对接沟通,计划2至3年内关停部分超成本生产井位。

19、县文产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设立专利基金和文化产业孵化基金的建议(28号),县政府根据2019年8月5日正式出台的《志丹县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志办发【2019】18号)精神,每年设立300万元的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包括文化产业孵化平台建设在内的文化企业和产业项目。

20、县自来水厂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县城供水设施改造的建议(30号),在2018年实施彩虹大桥与西区锅炉房至体育场自来水管道工程的基础上,2019年启动了9#水源井至县城市政管网应急输水管道工程,计划安装D600输水管道和D315配水管道各1240米,目前已进入招标阶段。

21、县城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县城公用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建议(32),一是推行“网格化管理、定点化治理、精细化作业”模式,加强公用设施保洁、管理。二是深入推进“绿、美、亮、净”和“控污、截污、清污、减污、治污”工程,全力扮靓、扮美县城环境。三是强化综合执法,组织公安、城管等部门单位,严厉打击破坏公用设施行为,切实保护县城公用设施。

22、县交警大队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在县城至延志吴高速公路出入口增设限速和照明设备的建议(33号),县交警大队在宏海三岔口至高速路口安装了测速设备系统,并完善了道路标志牌,确保该路段车辆通行安全。

23、县司法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强司法援助工作,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的建议(34号),一是在妇联、工会、残联、劳动仲裁、看守所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每个村落实1名法律顾问,及时给群众提供司法援助。二是利用法制文化广场、广播、电视、微信等网络平台及发放法律援助条例、便民法律援助联系卡、现场咨询解答等形式,广发开展法律援助知识宣传,增强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三是司法局在县政务大厅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免费为群众代拟诉状、代理诉讼、受理设法咨询等,使普通群众能够获得高效、便捷的司法援助。

24、县中小企业促进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建议(36号),县中小企业促进局通过实地调研、问卷调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共征集民营企业的意见建议58条,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3份。目前,正在逐项落实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各项措施。

25、县网信办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城市信息化建设的建议(38号),2017年,志丹县智慧城市建设启动实施,2018年10月开工,目前已实施完成,正在进行系统调试和人员岗前培训。

正在办理的建议8件,占建议总数的20%

1、县交通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在延志吴高速公路志丹服务区设立农产品销售摊位的建议(2号),交通局正在与陕西高交集团延志吴分公司协商争取。

2、县住建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实施前桥沟至柳树坪段城区道路改造的建议(4号),县住建局计划将前桥沟至柳树坪段2340米城区道路改造项目列为2020年全县项目盘子,目前正在进行前期谋划,初步估算投资180万元。

3、县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化解基层债务的建议(6号),县政府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志丹县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志丹县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志丹县政府性债务财政偿债准备金管理暂行办法》《志丹县政府性债务审计问题整改措施及融资还款计划》《志丹县政府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计划用5-10年时间清偿债务,其中2019年计划偿还债务7亿元,目前偿还3.29亿元。

4、县教育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完善高级中学校园监控体系的建议(16号),目前,高级中学校园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初步概算已完成,目前正报县政府、县财政审批项目资金,项目资金到位后给予解决。

5、县水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尽快兑付人畜安全饮水井补助的建议(24号),水务局积极争取县政府补助资金,经核实拖欠顺宁镇宋庄村20口人畜饮水井补助款,共计6万元,现补助款到顺宁镇政府账户,待顺宁镇政府按户发放。

6、县住建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尽快解决拆迁区和红海片区改造遗留问题的建议(29号),二道河一期改造项目共涉及单位5个,村民小组4个,村民、居民232户。需征收土地面积约193亩,各类建筑物面积约29000平方米。截至目前,共完成丈量评估163户,拆除135户。目前正在组织征收剩余居民建筑物。

7、县环保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燃煤锅炉改造进度,减少环境污染的建议(35号),全县燃煤锅炉共计31台,其中机关单位有9家12台,个体户有16家19台。目前,改造完成6台:志丹采油厂城南家属楼、志丹县采油厂城北家属楼、金鑫宾馆、金马宾馆、朝阳宾馆、万盛商贸大楼,剩余燃煤锅炉正在有序拆改中。

8、县电信公司、联通公司、移动公司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消除全县部分村组手机信号盲区的建议(39号),县联通公司于2019年2月实施完成了永宁镇三台山4G网络优化覆盖,3月份实施完成了永宁山3G网络覆盖,4G网络正在申请优化中。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正在与各自上级公司对接建设网络基站,全力消除手机信号盲区。

(三)无法办理建6件,占建议总数的16%。

1、县交通局承办人大建议关于硬化村组道路的建议(1号),建制村已通硬化路,通组路现在不能列入省、市通村公路项目,后期有该项目会优先考虑,其次建议通过扶贫产业路解决。

2、县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在政府采购和项目建设中,向本县企业倾斜的建议(5号),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第七十八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该建议与这些规定相违背,暂无法办理。

3、县财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进一步优化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办法的建议(9号),今年年初,优化干部职工工资发放办法已被列入《2019年财政工作报告》,并经县两会审议通过。鉴于目前全县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尚未完成,机构和人员编制无法确定,实施难度大。待机构改革到位后,县政府将立即研究实施。

4、县住建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将西阳沟纳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建议(25号),住建局负责人与自来水厂、天然气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西阳沟居民住房多为依山而建,地势极为复杂,并且341国道横穿西阳沟沟口,自来水、天然气暂时无法接通;西阳沟污水管网工程已纳入我县2019年重点项目计划,预计今年建成;如果政策允许,规划局极力推荐将西阳沟纳入下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内。

5、县房管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规范居民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31号),今年以来,县政府组织县住建局、房管局对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展开集中检查整治,责令抽查不合规的企业限期整改,对于连续两次审验不合格并拒绝整改的,不予出具物业服务企业年度审验意见表,并将该企业列入全县物业管理“黑名单”。同时,督促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各社区依法成立业主委员会,逐步将物业管理推向法制化、规范化轨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从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小区存在业主未提供缴存专项维修资金凭证,建设单位擅自将房屋交付使用;二是灵皇地台限价房6个小区除政府提取部分外,再未向住户收取大修基金;三是大部分小区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规定时限内将代收专项维修资金交由物业行政部门代管;四是部分小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五是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未按规定建立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管理制度;六是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不能按规定开设账户,物业行政部门不能及时将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因以上问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困难。

6、县信访局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关于落实原农村代课教师信访维稳属地管理责任的建议(37号),2007年以来,我县原代教人员的稳控责任由任教地所在镇办负责,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原代教人员任教时一直由所属乡镇教办负责管理;二是原代教人员被辞退后的养老补助先由任教乡镇教办发放、后来由任教地中心小学发放,便于与原代教人员联系沟通和工作有效衔接。若按照户籍地落实稳控责任,因户籍地变迁(户籍已不在志丹县)将导致27名原代教人员稳控责任落空。因此,决定按照原来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安排,继续由原任教地所在镇办(中心)落实原代教人员的稳控和管理,便于及时兑付各类补贴补助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今年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和监督下,经过各承办部门的共同努力,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工作中缺乏紧迫性和主动性,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你催我办、紧催快办、慢催缓办”的现象。二是少数单位存在办理程序不规范,答复不严谨,办理质量不高的问题。三是部分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与代表的联系不够紧密,沟通交流不够充分,尤其是对属于政策或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没有积极主动与代表联系沟通。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本次督查要求,全力以赴做好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将坚持把人大代表办理工作作为政府工作中的大事、要事来抓,积极采纳代表意见和建议,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及时为民排忧解难。同时,要求各承办部门单位必须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理人员直接办的工作机制,确保做到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办理要求和措施明确,办理结果让代表和群众满意。二是创新办理机制。在建议办理中,不断建立完善办理工作制度,推进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切实做到“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认真听取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与要求,实现建议提出方和办理方的良性互动,努力在沟通中增进理解,在协商中达成共识,在协作中解决问题。三是强化督促检查。县政府将继续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作为政务督查的重点内容,以办复率、见面率、满意率“三率”为标尺,严把答复函的内容、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走访回访三道关口,确保人大代表批评、意见和建议办理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