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正文

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办理情况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网站 发布时间:2021-02-16 14:42

2020年,县政府承办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案68件,目前已办结66件,占提案总数的97%;暂不具备条件办理2件,占提案总数的3%。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已办结提案66件,占提案总数的97%。

1.徐昌亮委员提出的《关于遏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1号),县教科体局承办。一是印发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二是配备学校法治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25名,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活动51场(次)。三是组织10名法制专业人员进校园、进课堂,举办法制报告会52场(次),全面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四是落实“控辍保学”机制,从源头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发生。

2.李养繁等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公办学校建设的建议》(2号、4号),县教科体局承办。积极优化城区学校布点,解决适龄儿童入学难问题。同时,紧抓全省第三轮学前三年行动和薄弱学校改造机遇,谋划了第三、第四、第五幼儿园新建项目,加快推进苗苗幼儿园、城南幼儿园转公工作。目前,第三幼儿园项目进入施工阶段,苗苗幼儿园已签订移交协议,第八小学项目正在启动实施。

3.徐志欣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视力保护工作的建议》(3号),县教科体局承办。一是建立了视力健康管理、减轻学业负担、强化体育锻炼、控制电子产品使用、改善教室视觉环境等综合防控机制。二是开展科学用眼宣传活动,中小学校设置了健康教育课程,不断提高学生主动保护视力意识。三是严格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每学期进行视力监测1次,确保早发现、早治疗。四是按照标准配置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采光照明设施,提供符合用眼卫生要求的学习环境。

4.王慧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建议》(5号),县司法局承办。一是全县25所中小学校将学生法治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实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二是将法治培训纳入教师培训计划,先后开展教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活动120余场(次)。三是坚持每年开展2次“校园法治宣传月活动”,营造校园法治教育氛围。

5.胡晓鹤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区学校周边道路安全监管,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6号、37号),县交警大队承办。一是积极开展护学行动,在学校周边设立护学交通岗7个,保障学校周边上学放学时段交通畅通。二是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完善校园周边信号灯、安全标识和交通安全线、警示牌等37处,缓解学校门口车辆拥堵问题。三是结合文明城市复审,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和司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

6.高智红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通讯工具管理的建议》(7号),县科教体局承办。完善中小学生在校期间通讯工具管理相关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认识不规范使用手机的危害性。通过召开家长会议等方式,争取家长理解与支持,从源头解决学生在校期间使用通讯工具问题。

7.朱德高、胡永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建议》(8号),县科教体局承办。一是指导中小学幼儿园747个家长委员会发挥自主作用,积极交流宣传正确的教育理念和科学的教育方法。二是充分发挥学校的家庭教育作用,依托家校沟通渠道,开展家教家风教育指导工作。三是挖掘提炼家庭教育先进典型12个,通过示范带动,推进家庭教育工作。

8.郭峰委员提出的《关于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建议》(9号),县科教体局承办。坚持把优质教育资源引进作为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抓手,拓宽优质教育资源引进渠道,持续推进与名校间的教育合作交流。目前,县高级中学与广州市第五中学签订友好学校合作协议,与西安外国语学校达成友好合作交流意向;县职教中心与西安海棠职业学院签订合作办学协议;保安中学与广州市第一中学建立合作交流关系;刘志丹红军小学等学校与广州南武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延安分校建立合作交流关系。

9.王娜委员提出的《关于优化学生社团活动的建议》(10号),县科教体局承办。一是全县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制定了学生社团活动计划,根据学生兴趣爱好,利用现有学校资源和教师力量,先后成立学生社团123个。二是加强学生社团管理,制定社团活动制度22个,确保社团活动规范有序开展。

10.县政协办提出的《关于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的建议》(11号),县科教体局承办。围绕各学段培养目标,按照高中阶段抓管理、义务教育阶段抓均衡、学前教育阶段抓规范的工作思路,狠抓学校精细化管理,突出素质教育和课堂教学改革,持续优化教育环境,不断提升教育质量。2020年,全县高考本科上线率达到63%,较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中考700分以上16人、600分以上213人。

11.杨玉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引导青少年加强体育锻炼的建议》(12号),县科教体局承办。一是全面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按规定配备体育器材1400件(套),并保证中学生每周体育课程不少于3节、小学生不少于4节,课余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二是按照课内课外相结合、各学段相衔接的原则,完善学校体育考核评价体系,规范体育运动项目学业水平考核,发挥体育考试的健身导向作用。

12.县政协文史委提出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工作的建议》(13号),县科教体局承办。坚持树立大体育、大健康理念,以加快体育发展、打造健康志丹、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年度开展各类全民健身活动14场(次)。同时,加强健身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各类健身器材50余件(套)。

13.高峰等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足球小镇项目建设的建议》(14号),县住建局承办。成立了由县政府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足球小镇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了目标,细化了措施。目前,项目正在按照计划有序推进。

14.姬存娥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的建议》(15号),县住建局承办。在全面摸底排查、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按照“先民生、后提升”原则,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老旧小区(片区)基础设施配套项目7个、电梯配套项目36个,其中5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启动建设。

15.刘保卫、唐瑞生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县城停车难问题的建议》(16号),县规划办承办。一是在高效利用现有停车位的基础上,在条件允许区域增划停车泊位200余个。二是将停车泊位纳入城区建设规划,满足县城公共停车位需求。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群众文明绿色出行,缓解县城停车难问题。

16.郭晓霞等5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17号),县住建局承办。在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规模以上小区物业进行全面摸排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4份,并限期完成整改。同时,指导物业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制作悬挂“四公开一监督”宣传牌42个,自觉接受业主监督。

17.王立平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杨庄科小区道路进行改造的建议》(18号),县住建局承办。为切实解决居民出行不便问题,将该段道路改造列为2020年重点项目。目前,人行道完成砖面铺设,路面硬化将与雨污分流项目一并实施。

18.欧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足球工作的建议》(19号),县教科体局承办。一是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意见》《学校足球活动实施办法》《校园足球考核评估标准》等文件,全方位推进校园足球工作。二是全县29所学校定期组织开展足球进课堂活动,将校园足球比赛成绩纳入体育教师绩效考核。三是开展校园足球赛事活动,壮志丹心影视足球队荣获陕甲延安赛区冠军并代表延安参加陕超联赛,我县5名学生通过足球特长考入兰州交通大学、重庆师范大学等院校。

19.曹林春委员提出的《关于对小石山公路进行维修改造的建议》(20号),社区服务中心承办。将小石山公路维修改造作为城区基础设施配套重点项目,目前已完成硬化,并修缮了照明等配套设施。

20.李建瑞委员提出的《关于做好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保障的建议》(21号),县财政局承办。面对县财政调度困难的现状,坚持把保运转作为重点,全力保障预算单位财政资金拨付,目前分两批已将年度资金全额拨付到位。

21.石莉莉委员提出的《关于兑现落实防疫津贴的建议》(22号),县卫健局承办。按照防疫津贴兑付标准要求,目前正在修订完善兑付办法,待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立即发放。

22.薛红梅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兽医工作人员感染人畜共患病后医疗保障的建议》(23号),县卫健局承办。一是进一步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强化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管理,完善职业卫生监管制度。二是县财政优先拨付职业病患者救助专项资金,确保职业病患者能够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23.姬存娥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24号),县市场监管局承办。一是进一步夯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动员,先后举办各类培训班36场(次),全面营造全民参与氛围。三是完善检测平台,充实各类检测设备12台(件),切实提高检验检测水平。四是加大食品安全监管打击力度,先后组织开展集中执法检查36次,检查各类从业单位400余个。五是注重队伍建设,先后举办专业技能培训班3次,不断提升执法履职能力。

24.强延龙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机从业人员培训的建议》(25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一是加大监管力度,完成拖拉机年度检验2370台,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2370份。二是开展农机联合执法安全检查,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开展执法检查14次,限期整改问题隐患13个。三是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15场(次),按照“互联网+农机安全监理”的新思路,利用网络媒体等手段提高广大群众和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

25.贺国泰委员提出的《关于强化苹果营销团队建设的建议》(26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出台了《志丹县关于激励扶持现代农业全面提升的十条措施》等文件,支持苹果营销团队建设,加快推动苹果产业后整理。目前,全县组建营销队伍36支,培养营销经纪人413名,在大中型城市设立直销窗口15个、发展电商平台80余家,与北京、深圳等地40多家企业集团、连锁超市开展农超对接、线上线下和点对点销售。

26.县政协办、杨文政等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苹果产业发展的建议》(27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一是政策撬动引路。县财政每年预算7000多万元用于发展苹果产业,目前全县返乡创业5000多人,发展20亩以上产业大户近4000户,其中大户经营果园面积已占到全县总面积的50%。二是五新战略推动。制定了山地苹果技术规程,建成高标准矮化果园11万亩,培育骨干技术队伍1200人,推广应用各类果园生产管理机械3.4万台(件),引进新品种27个。三是生态循环提质。按照“一亩园三头猪四吨肥”标准,引进新希望和东方希望集团,建设百万头生猪繁育基地。四是产后整理增效。建成大小冷气库190座,果品贮藏能力达到3万吨,建成4.0智能选果线3条、果品集散交易市场12个。

27.李宗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整合社会资源催生社会化服务农业企业的建议》(28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一是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的原则,先后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3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109个、合作社356个、龙头企业8个、家庭农场2008个。二是支持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托管”等方式推进土地有序流转,全县累计流转土地17.8万亩。三是加快培育规范化服务市场,成立县镇村三级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机构,办理交易鉴证业务3430宗,核发经营权证795宗,交易土地面积5.98万亩。

28.县政协提案委提出的《关于加强撂荒土地开发利用的建议》(29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通过“三率先三服务、一证通六盘活”等工作措施,加快盘活和开发农村撂荒土地,让农村“沉睡土地资源”变“流动资本”,激发农村发展活力。目前,全县恢复各类撂荒土地9000余亩,全部用于发展苹果等农业主导产业。

29.韩鹏程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建议》(30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一是成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统筹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二是拓宽特色农产品保险品种范围,提升农业产业抗风险能力。目前,全县农业保险由7家公司承保,参保苹果面积4.5万亩、农作物2100亩、生猪5.9万头。三是组织镇办(中心)和保险经办机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先后举办宣传活动22场(次),农户政策知晓率达到90%。四是强化补贴资金预算管理,足额安排保费补贴资金890万元,确保农业保险“愿保尽保”。

30.马永丰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推进返乡创业工作的建议》(31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坚持把返乡创业作为助农增收致富、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抓手,出台政策,优化服务,通过层层召开座谈会,全方位发动科技干部、企业职工、离退休干部、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目前,全县有5000多人参与返乡下乡创业,其中从事苹果产业的达466人,打造出了返乡创业山地苹果种植示范点410个。

31.陈占强等4名委员提出的《关于解决审车难问题的建议》(32号),县交警大队承办。一是完善机动车检审硬件设施建设,现有检车站占地面积达到32亩,日均可检审车辆50辆,通过错峰检审、电话预约等方式,完全可以满足审车需求。二是优化检审服务事项,机动车检审中除三轮摩托车外,其它机动车均可在本县完成检审。三是提升检审服务能力,将机动车检审流程由2小时压减到目前的1小时,有效解决审车难的问题。

32.杨鑫委员提出的《关于在保安革命纪念馆和抗日红军大学周边增设停车位的建议》(34号),县交警大队承办。一是进一步合理利用现有停车位,加强停车位管理。二是将周边停车位纳入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正在实施的长征长城文化公园计划建设停车位80个。三是加大执法力度,打击乱停乱放行为,确保景点周围交通畅通。

33.张玉宝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合理设置县城内区间测速的建议》(35号),县交警大队承办。目前,已启用杨庄科至孙岔等5条55公里区间测速路段,限速60公里/小时;启用志张路杨庄科三岔路段等17个固定测速点,限速60公里/小时;启用十字街等16个违停自动抓拍点,保障县域道路交通畅通,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34.任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摩托车、电瓶车管理的建议》(36号),县交警大队承办。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开展“一盔一带”道路交通专项整治,加强摩托车和电瓶车驾驶人员管理,先后检查摩托车和电瓶车400余辆,培训驾驶人员500余人,确保辖区摩托车和电瓶车得到规范管理。

35.杨宏、赵国瑞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特殊天气和时段出租车收费的建议》(38号),县交通局承办。一是加强驾驶人员管理,先后举办培训班12场(次),培训驾驶人员4800人(次),提升驾驶人员从业素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定期巡回检查出租车运营情况,整治不规范运营行为56起。三是强化监督考核,完善驾驶员规范营运百分制考核办法,设立举报电话,年内解决群众投诉举报76起。

36.周宣东委员提出的《关于购置县乡道路除雪设备的建议》(40号),县交通局承办。针对道路积雪清除问题,制定了工作预案,落实了清理责任,先后购置铲雪车1台,改造铲车1台,配置积雪清扫工具300余件,储备防滑物料150吨,切实保障群众降雪天气出行安全。

37.李莉委员提出的《关于整治街区巷道环境卫生和车辆乱停乱放问题的建议》(41号),县城管局承办。一是加大街区巷道保洁力度,坚持每月开展4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确保环境卫生不反弹。二是将人行道停车纳入车辆违章管理系统,先后整治乱停乱放车辆6000余辆,同时积极谋划新建停车场,逐步解决车辆乱停乱放问题。三是按照“两定两统一两设置”的管理模式,规范商户经营行为,年内累计查处乱摆乱放等行为1680起。

38.贾军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行垃圾分类管理的建议》(42号),县城管局承办。制定了《志丹县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稳步有序推进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干垃圾、湿垃圾分类处理。目前,麻地坪社区和灵皇地台社区确定为示范点先行实施,配备垃圾桶160个,开展居民垃圾分类宣传活动5场(次),垃圾分类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

39.李建生委员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城区冬季滑冰场的建议》(43号),县规划办承办。编制《志丹县足球小镇城市设计规划方案》时,规划建设3000平方米的城区冬季滑冰场,待足球小镇项目实施后,可为城区居民提供良好的滑冰健身场所。

40.陈丽、赵秀珍委员提出的《关于改善县城环境卫生及市容市貌的建议》(44号),县城管局承办。一是按照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巡查执法力度,先后查处占道经营等行为1600多起。二是加强城区居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落实专人全天候巡查城区公共设施,按照“小维修不超一日,大维修不超一周”要求,将存在问题设施维修更换到位。今年,先后开展城区居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更换维修各类设施700处,新修公厕2座、改造17座,目前已投用。三是与商户、住户、单位签订“门前四包两禁止”协议2800余份,明确了卫生保洁责任。

41.周宣东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志丹广场刘志丹雕像管护的建议》(45号),县城管局承办。根据志丹广场刘志丹雕像保护要求,一是在雕像周围布设绿化带150平方米、栽植绿篱150米,形成绿植隔离带。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养护,禁止孩童攀爬嬉戏。三是通过融媒体、微信等宣传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市民自觉保护雕像。

42.曹东卫、乔建峰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广场舞行为建议》(46号),县城管局承办。通过定时段、定地点、定音量等措施强化日常监管,累计劝阻大音量播放行为40余次,暂扣音响8台,广场舞健身活动逐步得到规范。

43.王玉成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快我县陕北民歌传承发展的建议》(47号),县文旅局承办。通过开展陕北民歌资源普查,编辑《志丹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图典》,举办非遗传承人培训等措施,推动陕北民歌传承发展。2020年,自编舞蹈《致富果》《黄河追梦人》获第九届陕西省艺术节群星奖,原创歌曲《泪蛋蛋掉在酒杯杯里》《河魂曲》跃升年度民歌热榜。

44.李璇、宿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旅游景点和旅游资源保护的建议》(48号),县文旅局承办。一是健全体制机制,各类项目建设严格遵循“建设未动、文保先行”的原则,事先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年内未发生未批先建等破坏旅游资源行为。二是制定出台了《志丹县关于推动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政策文件5个,为旅游景点和旅游资源保护奠定了基础。三是加强自然风光丹霞地貌峡谷类资源保护,全面开展地质遗迹详细调查,与陕西红都千盈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猫巷峡谷景区旅游开发合同书》,弘门寺开发保护项目已进入前期。四是注重历史遗迹革命遗址文物类资源保护,争取2000万元实施保安革命旧址周边环境整治工程,争取770万元保护修复永宁寨址及摩崖石刻,芦子沟刘志丹故居等16处革命旧址抢救修复工作启动实施。

45.杨世贵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旅游景点配套服务的建议》(49号),县文旅局承办。一是制定了《志丹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启动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及三年行动计划,猫巷大峡谷景区开发项目已落地,长征长城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已开工。二是加大涉旅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先后培训3期200余人(次),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达成文化旅游项目合作意向2个,与中航东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志丹红色研学基地建设协议。

46.曹振银委员提出的《关于培养秦腔艺术新秀,传承秦腔艺术的建议》(50号),县文旅局承办。一是加强秦腔艺术新秀队伍培养,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先后培养秦腔骨干6人,建立了一支适应新形势需要的秦腔队伍。二是组建戏曲义演志愿小分队21支,开展戏曲进校园、戏曲下基层等活动30余场(次),让秦腔艺术重回群众身边。

47.宿平委员提出的《关于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水平的建议》(51号),县文旅局承办。紧盯国家建设长征长城文化公园重大历史机遇,以《志丹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为统领,按照“一心两带三轴四区”空间布局,整合资源、创新业态,谋划建设红都志丹国家级旅游目的地。同时,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扶持文旅投公司发展,全面提升文旅产业发展水平。

48.孙鹏翎、姬红莉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媒体融合发展的建议》(52号),县委宣传部承办。根据媒体融合发展要求,成立了县融媒体中心,整合设备资源,开发指挥调度平台、移动端APP,逐步形成了前期调度、采写、直播、上传,中期整理、制作、生产、分发,后期多平台发布的媒体链条。目前,后台关注用户达到5000余人,月发稿量150余条,成为全县重要宣传平台。

49.程琛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慈善机构社区募捐款项目监管的建议》(53号),县民政局承办。一是组织慈善机构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法律法规,确保机构规范运行。二是慈善组织坚持每年主动公开1次接收捐赠情况和对困难群众救助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公开募捐行为均在慈善信息公开平台上备案,做到有据可查,有法可依。三是大力宣传慈善事业,让更多的爱心企业和人士参与慈善事业。

50.胡磊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社区管理改革,规范社区建设,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的建议》(54号),县民政局承办。针对县城建成区扩大和城区居民增加问题,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编制了《街道体制改革方案》,全面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提升社区服务水平。目前,新成立城市社区3个,调整城市社区区划10个。

51.李向阳委员提出的《关于新建老年活动中心的建议》(55号),县委老干部局承办。进一步优化老干部活动中心设置,开设活动室6个,可容纳300余名老年人活动,同时在各社区建立了老年人活动室,基本能满足县城老年人活动需求。

52.张坤、罗有军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全县公务用车平台的建议》(56号),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承办。按照公务用车有关规定,已将全县243辆公务车纳入全省管理平台,实现了公务用车统一管理,降低了用车开支,提高了办事效率。

53.冯涛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引进高层次医学人才的建议》(57号),县卫健局承办。针对高层次医学人才短缺问题,积极协调争取指标,累计招聘各类医学本科生147名,缓解了基层人才短缺问题。借助全市“卫生人才千人招聘计划”,招聘医学类大专毕业生28名,全部充实到县级医疗机构。

54.常文华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天然气网上缴费系统建设的建议》(58号),县城管局承办。积极与陕西城燃公司对接协商,新安装用户统一采用智能燃气表,可实现网上购气,原有用户将分批次逐步改造升级。目前,安装智能燃气表130户。

55.牛怀富等3名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59号),县民营企业服务中心承办。制定出台了《志丹县加快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任务分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十条措施》等文件,确定16名县级领导包抓32家民营企业,同时从经发、住建、审批等部门选派近百名业务骨干深入企业对口帮扶,帮助民营企业扩宽销售渠道、破解融资难问题。

56.经济委提出的《关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60号),县园区管委会承办。实施了精细化工园区箱涵、园区污水处理厂、阳城35kv改线等项目,洁能高科混合烃分离、延长石油年产40万吨LNG、双河天然气净化厂等项目稳定生产,绿能轻烃精分厂、新沃达一期2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试产运行,精细化工园区输气管线建成供气,新沃达储气调峰、研发中心和孵化器项目进展顺利。围绕中小企业需求,建立创业辅导、管理咨询、投资融资、贷款担保、技术支持、市场营销、产权交易、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服务体系。

57.县政协经济委提出的《关于加快产业开发助推脱贫攻坚的建议》(61号),县农业农村局承办。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关键举措,为全县有条件的949户建档立卡户建起长短期增收产业,发展苹果5335亩、特色种植2351亩、养殖4665头(箱、只)。

58.李军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工作的建议》(62号),县委宣传部承办。把文明实践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扶持激励乡土艺人文艺创作,优化志愿服务礼遇兑现办法,加大“两微一端”新技术应用,2020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10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重点联系县之一。

59.杨鑫委员提出的《关于规范医疗机构和药店社保刷卡行为的建议》(63号),县医保局承办。针对个别医药机构和药店刷卡不规范问题,通过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先后查处违规违法行为200余起,下发整改通知3份,基本杜绝了此类现象发生。同时利用微信、支付宝开通医保电子凭证,用户凭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购药和住院结算。

60.郭峰委员提出的《关于保护名贵树木的建议》(64号),县林业局承办。一是强化人工抚育管理,建立县级古树档案12份,设置古树保护标识12个。二是制定科学防控方案,每年进行2次病虫害检查,适时进行药物喷洒。三是每年定期整形修剪,促进树木健康生长。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古树名木普查、养护、管理责任。

61.薛小艳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的建议》(65号),县教科体局承办。根据青少年科技教育要求,建立科技馆1000余平米,布设各类科普展品40余件,配备科普书籍1435册,开展各类科技教育实践活动4场(次),有效促进科技教育均衡发展。

62.高丹磊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文化管理,营造良好网络环境的建设》(66号),县网信办承办。制定出台了《志丹县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按季度开展“晴朗”“网络空间综合整治”等活动,先后对县城网络媒体排查42次,确保县城网络空间风清气正。

63.胡佳延委员提出的《关于金融机构引入公证法律服务的建议》(67号),县金融办承办。指导县农行和农发行引入公证法律服务,在惠农e贷和小微企业贷款发放中均进行公证。截至目前,累计公正118户1722万元。

64.张晓凌委员提出的《关于维护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站的建议》(68号),县水务局承办。县财政已拨付10万元对地下水动态监测网站进行了维修维护。同时,加大了地下水监测管理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取用地下水行为,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二、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的提案2件,占提案总数的3%

1.王宏永等3名委员提出《关于取消县城公共区域停车收费的建议》(33号),县交警大队承办。经实地勘察调研,若将停车位收费取消,存在车辆随意停放、长期停放现象或“僵尸车”问题,直接影响县城市容市貌和交通秩序。目前,在县城建设中已将公用停车位纳入规划,待公用停车位建设到位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取消公共区域停车收费。

2.杨鑫委员提出《关于延伸和调整公交车运营路线的建议》(39号),县交通局承办。关于公交线路北端延伸至刘坪高速路口、南端延伸至开发区的问题,由于两端区域平均客流量低于最低开线标准,加之线路太长,车辆周转时间过长,将导致车辆准点率下降,发车配车存在困难。关于河滨路增加第三条公交车线路的问题,经实地调研,河滨路因路面宽度不够,不符合公交车双向通行条件。鉴于以上原因,关于延伸和调整公交车运营路线的建议,暂不具备办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