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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4-06 09:25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志有关单位: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后,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向县政府转来议案1件、建议39件、提案95件,合并后议案1件、建议39件、提案48件。现就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全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办好建议和提案,对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主动研究、科学安排、明确责任、有效落实。

二、求真务实,提高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好建议、提案办理“三见面、三沟通”机制,办前充分了解建议和提案提出的真实意图,制定详细的承办计划;办中及时向代表和委员通报办理进展,进一步征求办理意见,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办结后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答复。对本次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限期办结;对一些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建议和提案,要实行联合办理;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不符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要通过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对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要建立长期整改方案,形成长效机制。要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所有建议、提案都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复文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防止敷衍应付,坚决纠正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

三、严格程序,规范办理行为

一是各承办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建议或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在收到建议、提案5个工作日内将交办回执单反馈至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事项划分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建议、提案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意见函告县政府办公室,待审核后重新交办。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任何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所承办事项。二是各承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或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或委员本人,并报告县人大人事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涉及多个办理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其它为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统一答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将办理意见在办理期限内函告主办单位。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人事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三是答复函要经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送所有建议、提案领衔和联名代表、委员。同时,将征询意见表同答复函一并寄送代表、委员,由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后,连同答复函分别报送县人大人事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提案委。

四、强化督查,确保办理实效

县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县人大人事工委、县政协提案委通过调研走访、电话函询、现场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承办单位,坚决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县政府将严肃问责,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办表

2.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3.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表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办表

代表姓名

议 案 标 题

编号

承办单位

尤淑萍等31名代表

关于志丹县殡葬基础设施改(扩)建的议案

1

民政局





















































附件2: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代表姓名

建 议 标 题

编号

承办单位

张晓凌等2名代表

关于在县城区增设停车场的建议

1

住建局

城管局

陈福虎等3名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县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的建议

2

交通局

交警大队

吕应梅

关于在双河镇区增设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议

3

双河镇

刘元斌

关于建设灵皇地台人行天桥、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的建议

4

住建局

边江梅等2名代表

关于在旦八镇重要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建议

5

交警大队

刘捷等3名代表

关于在县城区新增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

6

经发局

住建局

李儒林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维修养护工作的建议

7

交通局

油气开发服务中心

各镇办(中心)

王宝霞

关于进一步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建议

8

教科体局

妇儿工委

各镇办(中心)

王宝霞

关于关注乡镇教师身心健康,做好常规健康体检的建议

9

教科体局

卫健局

米金辉等3名代表

关于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10

教科体局

赵霞

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医技水平的建议

11

卫健局

高尔军等4名代表

关于加强基层教师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建议

12

教科体局

曹晓燕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

13

教科体局

李庆霞等5名代表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

14

卫健局

胡佐宇等2名代表

关于解决我县公立医院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

15

卫健局

人社局

曹亚宁等2名代表

关于科学做好永宁山、九吾山等特色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的建议

16

文旅局

罗章成等2名代表

关于进一步开发刘志丹出生地(金汤村)、故居(芦子沟村)红色资源的建议

17

文旅局

金丁镇

康红等2名代表

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18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各镇办(中心)

王龙飞

关于完善金丁镇“万亩川台地”灌溉设施的建议

19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金丁镇

赵志银

关于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20

农业农村局

畜牧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邢泽等9名代表

关于强化苹果产业防灾减灾体系的建议

21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气象局

各镇办(中心)

曹志伟等5名代表

关于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2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米精辉等4名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苹果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23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刘玉锋

关于整合永宁镇小块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24

农业农村局

永宁镇

刘爱梅

关于加大特色养殖培训力度的建议

25

畜牧局

各镇办(中心)

曹林波等8名代表

关于将苹果产业道路维修项目纳入产业扶持计划的建议

26

乡村振兴局

刘爱梅等2名代表

关于加强果农电商培训,引导果农线上销售苹果的建议

27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商务局

胡金山

关于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建议

28

退耕办

各镇办(中心)

边江梅等3名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气化进程的建议

29

城管局

城燃公司

路凤梅等2名代表

关于加强北洛河志丹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30

水务局

生态环境局

金丁镇 旦八镇 义正镇永宁镇

宋怀有等2名代表

关于加快顺宁镇、双河镇川道村气化工作的建议

31

城管局

城燃公司

顺宁镇 双河镇

薛宏涛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场的建议

32

城管局

肖汉利

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建议

33

城管局 交通局

住建局 水务局

供水公司 顺宁镇

曹永军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垃圾清运保洁工作的建议

34

城管局

刘金龙

关于建设小石山防火通道的建议

35

应急管理局

社区服务中心

胡景斌等3名代表

关于改造提升县城区主街道的建议

36

城管局

许艳

关于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的建议

37

住建局

李志岗等6名代表

关于恢复秧歌汇演、焰火晚会等春节文化活动的建议

38

文旅局

雷萍等2名代表

关于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的建议

39

民政局

人社局

附件3: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表

提案人

提案标题

编号

承办单位

白晶晶等6人

关于加强中小学艺术、传统文化和德育教育的建议

1

教科体局

文旅局

胡崇富等7人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高中特色化办学,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2

教科体局

张玉宝 杨可伊

关于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建议

3

教科体局

张宝平等7人

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建议

4

教科体局

刘文娟等3人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建议

5

教科体局

苏梅梅等4人

关于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的建议

6

卫健局

许 月等5人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

7

卫健局

刘振贤等15人

关于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8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中心)

强延龙等4人

关于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建议

9

农业农村局

政协文史委及张志田等5人

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10

文旅局

张保银等4人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11

文旅局

王立平等4人

关于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强红色文化宣传工作的建议

12

文旅局

徐志欣

关于加强商标注册运用,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13

市场监管局

王俊耀

关于改造县城农贸市场的建议

14

市场监管局

马 慧等3人

关于规范一次性生活用品管理使用的建议

15

市场监管局

罗有军等3人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16

住建局

纪小艳

谷云娜

关于修建灵皇地台人行天桥的建议

17

住建局

杨 鑫等3人

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延伸县城集中供暖区域的建议

18

住建局

张宝平等7人

关于对健康步道和太平山登山步道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的建议

19

住建局

社区服务中心

南 楠

王飞飞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

20

民政局

各镇办(中心)

边伟旺等5人

关于殡葬基础设施改(扩)建的建议

21

民政局

鄂 媛

关于命名保安新村地名的建议

22

民政局

保安街道办

杨 鑫等3人

关于加快G341过境路项目建设的建议

23

交通局

常海东等3人

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管护的建议

24

交通局

各镇办(中心)

路程程

关于对老年人、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实行优惠的建议

25

交通局

民政局

残联

赵林君

张 坤

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

26

经发局

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薛小艳等3人

关于在县城新增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27

经发局

住建局

政协提案委及刘振贤等5人

关于加快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28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文晓燕

冯晓敏

关于加强灵皇地台居民区路灯管理工作的建议

29

城管局

社区服务中心

张小军

关于解决中心街广场喷泉漏水问题的建议

30

住建局

赵永雷

关于开展村庄常态化清洁工作的建议

31

乡村振兴局

各镇办(中心)

李忠燃等3人

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效益、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建议

32

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中心)

杨鑫

程小艳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资源配置的建议

33

国网志丹供电公司

付永前

李玉兵

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缓解放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34

住建局

交警大队

李培军

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35

检察院

民政局

赵秀珍

关于规范宗教文化传播途径的建议

36

县委统战部

牛怀富等5人

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建议

37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中心)

常艳芳

郭 宇

刘 霞

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

38

生态环境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畜牧局

各镇办(中心)

张延磊

关于对西沙道子片区沿线排污口进行整治的建议

39

生态环境局

水务局

保安街道办

政协经济委

关于促进油气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40

工业园区管委会

油气开发服务中心

赵小建

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建议

41

各镇办(中心)

郭 敏

曹新颖

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建议

42

组织部

政协社法委

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43

教科体局

司法局

马慧等4人

关于加快项目落地审批的建议

44

行政审批局

李军伟

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45

退耕办

各镇办(中心)

杨 鑫

程小艳

关于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的建议

46

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商务局

胡晓鹤

王 琴

关于加快房屋不动产登记办理的建议

47

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王 勇

关于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建议

48

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