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中省市驻志有关单位: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后,县人大、县政协分别向县政府转来议案1件、建议39件、提案95件,合并后议案1件、建议39件、提案48件。现就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办理责任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手段。政协提案是人民政协发挥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的一种重要形式。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是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反映全县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心声。办好建议和提案,对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主动研究、科学安排、明确责任、有效落实。
二、求真务实,提高办理实效
各承办单位要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年度重要工作任务,主动向分管领导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办理工作取得实效。要认真落实好建议、提案办理“三见面、三沟通”机制,办前充分了解建议和提案提出的真实意图,制定详细的承办计划;办中及时向代表和委员通报办理进展,进一步征求办理意见,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办结后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征求代表和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对办理结果不满意的,承办单位要重新办理,并在1个月内再次答复。对本次交办的建议和提案,凡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应该解决且具备解决条件的,要限期办结;对一些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建议和提案,要实行联合办理;对应该解决,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列入计划,制定方案,逐步予以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或情况与事实不符的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取得理解和支持。要通过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了解民情、掌握民意,对带有普遍性、代表性的突出问题,要建立长期整改方案,形成长效机制。要强化精品意识,不断提高办理水平,所有建议、提案都要做到件件有答复,复文符合政策,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防止敷衍应付,坚决纠正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
三、严格程序,规范办理行为
一是各承办单位要对所承办的建议或提案进行认真梳理登记,在收到建议、提案5个工作日内将交办回执单反馈至县政府办公室;对办理事项划分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建议、提案3个工作日内将调整意见函告县政府办公室,待审核后重新交办。未经县政府办公室同意,任何承办单位不得擅自变更所承办事项。二是各承办单位要在收到建议或提案之日起3个月内,以正式文件将办理情况答复代表或委员本人,并报告县人大人事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委,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涉及多个办理单位的,排在第一位的为主办单位,其它为协办单位,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汇总有关意见后统一答复;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将办理意见在办理期限内函告主办单位。因情况复杂确需延长办理时限的,承办单位应及时向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人事工委或县政协提案委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三是答复函要经主办单位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后送所有建议、提案领衔和联名代表、委员。同时,将征询意见表同答复函一并寄送代表、委员,由代表、委员签署意见后,连同答复函分别报送县人大人事工委、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协提案委。
四、强化督查,确保办理实效
县政府办公室将联合县人大人事工委、县政协提案委通过调研走访、电话函询、现场督办、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建议、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的承办单位,坚决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县政府将严肃问责,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办表
2.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3.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表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交办表
代表姓名 | 议 案 标 题 | 编号 | 承办单位 |
尤淑萍等31名代表 | 关于志丹县殡葬基础设施改(扩)建的议案 | 1 | 民政局 |
附件2:
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交办表
代表姓名 | 建 议 标 题 | 编号 | 承办单位 |
张晓凌等2名代表 | 关于在县城区增设停车场的建议 | 1 | 住建局 城管局 |
陈福虎等3名代表 | 关于进一步加大全县非法营运车辆整治力度的建议 | 2 | 交通局 交警大队 |
吕应梅 | 关于在双河镇区增设污水收集管网的建议 | 3 | 双河镇 |
刘元斌 | 关于建设灵皇地台人行天桥、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的建议 | 4 | 住建局 |
边江梅等2名代表 | 关于在旦八镇重要交通路口安装红绿灯建议 | 5 | 交警大队 |
刘捷等3名代表 | 关于在县城区新增新能源车充电桩的建议 | 6 | 经发局 住建局 |
李儒林 |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维修养护工作的建议 | 7 | 交通局 油气开发服务中心 各镇办(中心) |
王宝霞 | 关于进一步关心关注留守儿童心理健康的建议 | 8 | 教科体局 妇儿工委 各镇办(中心) |
王宝霞 | 关于关注乡镇教师身心健康,做好常规健康体检的建议 | 9 | 教科体局 卫健局 |
米金辉等3名代表 | 关于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建议 | 10 | 教科体局 |
赵霞 | 关于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医技水平的建议 | 11 | 卫健局 |
高尔军等4名代表 | 关于加强基层教师培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的建议 | 12 | 教科体局 |
曹晓燕 |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课后延时服务的建议 | 13 | 教科体局 |
李庆霞等5名代表 |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的建议 | 14 | 卫健局 |
胡佐宇等2名代表 | 关于解决我县公立医院人才短缺问题的建议 | 15 | 卫健局 人社局 |
曹亚宁等2名代表 | 关于科学做好永宁山、九吾山等特色旅游资源保护开发的建议 | 16 | 文旅局 |
罗章成等2名代表 | 关于进一步开发刘志丹出生地(金汤村)、故居(芦子沟村)红色资源的建议 | 17 | 文旅局 金丁镇 |
康红等2名代表 | 关于扶持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18 |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各镇办(中心) |
王龙飞 | 关于完善金丁镇“万亩川台地”灌溉设施的建议 | 19 | 水务局 农业农村局 金丁镇 |
赵志银 | 关于加快农村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 20 | 农业农村局 畜牧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
邢泽等9名代表 | 关于强化苹果产业防灾减灾体系的建议 | 21 |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气象局 各镇办(中心) |
曹志伟等5名代表 | 关于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22 |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
米精辉等4名代表 |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苹果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 23 |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
刘玉锋 | 关于整合永宁镇小块农田,建设高标准农田的建议 | 24 | 农业农村局 永宁镇 |
刘爱梅 | 关于加大特色养殖培训力度的建议 | 25 | 畜牧局 各镇办(中心) |
曹林波等8名代表 | 关于将苹果产业道路维修项目纳入产业扶持计划的建议 | 26 | 乡村振兴局 |
刘爱梅等2名代表 | 关于加强果农电商培训,引导果农线上销售苹果的建议 | 27 |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商务局 |
胡金山 | 关于进一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建议 | 28 | 退耕办 各镇办(中心) |
边江梅等3名代表 | 关于进一步加快城镇气化进程的建议 | 29 | 城管局 城燃公司 |
路凤梅等2名代表 | 关于加强北洛河志丹段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建议 | 30 | 水务局 生态环境局 金丁镇 旦八镇 义正镇永宁镇 |
宋怀有等2名代表 | 关于加快顺宁镇、双河镇川道村气化工作的建议 | 31 | 城管局 城燃公司 顺宁镇 双河镇 |
薛宏涛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洗车场的建议 | 32 | 城管局 |
肖汉利 | 关于加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建议 | 33 | 城管局 交通局 住建局 水务局 供水公司 顺宁镇 |
曹永军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垃圾清运保洁工作的建议 | 34 | 城管局 |
刘金龙 | 关于建设小石山防火通道的建议 | 35 | 应急管理局 社区服务中心 |
胡景斌等3名代表 | 关于改造提升县城区主街道的建议 | 36 | 城管局 |
许艳 | 关于解决物业管理方面突出问题的建议 | 37 | 住建局 |
李志岗等6名代表 | 关于恢复秧歌汇演、焰火晚会等春节文化活动的建议 | 38 | 文旅局 |
雷萍等2名代表 | 关于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的建议 | 39 | 民政局 人社局 |
附件3:
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表
提案人 | 提案标题 | 编号 | 承办单位 |
白晶晶等6人 | 关于加强中小学艺术、传统文化和德育教育的建议 | 1 | 教科体局 文旅局 |
胡崇富等7人 | 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加快推进高中特色化办学,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 2 | 教科体局 |
张玉宝 杨可伊 | 关于推动职业教育创新发展的建议 | 3 | 教科体局 |
张宝平等7人 | 关于推进全民健身运动的建议 | 4 | 教科体局 |
刘文娟等3人 | 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促进青少年心理健康的建议 | 5 | 教科体局 |
苏梅梅等4人 | 关于强化公共卫生管理和疾病预防工作的建议 | 6 | 卫健局 |
许 月等5人 | 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建议 | 7 | 卫健局 |
刘振贤等15人 | 关于守牢耕地保护红线、保障粮食安全的建议 | 8 |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中心) |
强延龙等4人 | 关于推动农业产业现代化的建议 | 9 | 农业农村局 |
政协文史委及张志田等5人 | 关于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 | 10 | 文旅局 |
张保银等4人 |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 11 | 文旅局 |
王立平等4人 | 关于健全文物保护体系、加强红色文化宣传工作的建议 | 12 | 文旅局 |
徐志欣 | 关于加强商标注册运用,助推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 | 13 | 市场监管局 |
王俊耀 | 关于改造县城农贸市场的建议 | 14 | 市场监管局 |
马 慧等3人 | 关于规范一次性生活用品管理使用的建议 | 15 | 市场监管局 |
罗有军等3人 |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 16 | 住建局 |
纪小艳 谷云娜 | 关于修建灵皇地台人行天桥的建议 | 17 | 住建局 |
杨 鑫等3人 | 关于加快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延伸县城集中供暖区域的建议 | 18 | 住建局 |
张宝平等7人 | 关于对健康步道和太平山登山步道进行智能化改造升级的建议 | 19 | 住建局 社区服务中心 |
南 楠 王飞飞 |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建议 | 20 | 民政局 各镇办(中心) |
边伟旺等5人 | 关于殡葬基础设施改(扩)建的建议 | 21 | 民政局 |
鄂 媛 | 关于命名保安新村地名的建议 | 22 | 民政局 保安街道办 |
杨 鑫等3人 | 关于加快G341过境路项目建设的建议 | 23 | 交通局 |
常海东等3人 | 关于加强乡村道路管护的建议 | 24 | 交通局 各镇办(中心) |
路程程 | 关于对老年人、残疾人乘坐公交车实行优惠的建议 | 25 | 交通局 民政局 残联 |
赵林君 张 坤 | 关于扶持中小微企业,振兴实体经济的建议 | 26 | 经发局 民营经济服务中心 |
薛小艳等3人 | 关于在县城新增新能源车充电设施的建议 | 27 | 经发局 住建局 |
政协提案委及刘振贤等5人 | 关于加快推动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28 | 农业农村局 果业局 各镇办(中心) |
文晓燕 冯晓敏 | 关于加强灵皇地台居民区路灯管理工作的建议 | 29 | 城管局 社区服务中心 |
张小军 | 关于解决中心街广场喷泉漏水问题的建议 | 30 | 住建局 |
赵永雷 | 关于开展村庄常态化清洁工作的建议 | 31 | 乡村振兴局 各镇办(中心) |
李忠燃等3人 | 关于进一步提升农村集体经济效益、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的建议 | 32 | 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中心) |
杨鑫 程小艳 | 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资源配置的建议 | 33 | 国网志丹供电公司 |
付永前 李玉兵 | 关于解决城区停车难、缓解放学时段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 | 34 | 住建局 交警大队 |
李培军 | 关于发挥公益诉讼检察作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 35 | 检察院 民政局 |
赵秀珍 | 关于规范宗教文化传播途径的建议 | 36 | 县委统战部 |
牛怀富等5人 | 关于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的建议 | 37 | 自然资源局 农业农村局 各镇办(中心) |
常艳芳 郭 宇 刘 霞 | 关于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治理的建议 | 38 | 生态环境局 乡村振兴局 农业农村局 畜牧局 各镇办(中心) |
张延磊 | 关于对西沙道子片区沿线排污口进行整治的建议 | 39 | 生态环境局 水务局 保安街道办 |
政协经济委 | 关于促进油气化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 40 | 工业园区管委会 油气开发服务中心 |
赵小建 | 关于加强无物业小区管理工作的建议 | 41 | 各镇办(中心) |
郭 敏 曹新颖 | 关于全面提升城市社区治理能力的建议 | 42 | 组织部 |
政协社法委 | 关于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建议 | 43 | 教科体局 司法局 |
马慧等4人 | 关于加快项目落地审批的建议 | 44 | 行政审批局 |
李军伟 | 关于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建议 | 45 | 退耕办 各镇办(中心) |
杨 鑫 程小艳 | 关于严厉打击流动加油车的建议 | 46 | 应急管理局 公安局 商务局 |
胡晓鹤 王 琴 | 关于加快房屋不动产登记办理的建议 | 47 | 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局) |
王 勇 | 关于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的建议 | 48 | 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