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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关于印发《志丹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小学:

《志丹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志丹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志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

2021年8月13日



志丹县2021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解决“择校热”“大班额”等突出问题,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陕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2021〕52号)和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延政办发〔202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保障中小学学位供给,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加快解决“择校热”“大班额”问题,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各中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以校为主、免试划片、相对就近入学”原则,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制定宏观招生意见,负责政策引领和科学指导工作,由各学校采取“一校一案”的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2.坚持控制“大班额”的原则。原则上,普通高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义务教育学校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3.坚持均衡配置师资与阳光分班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要均衡配备每个班级的教师,先搭配教师,后组织分班,严禁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火箭班、子弟班等名目的“特殊班级”。

4.坚持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志丹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位,依据有关政策法规,合理安排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孤儿、留守儿童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工作,确保应入尽入。认真落实烈士子女、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依法保障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方便随班就读,对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要统筹安排就近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三、招生条件

(一)高中。高级中学招生严格按照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下达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和职业中学招生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招生,坚决杜绝招收中考成绩低于全市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学生。

(二)职业高中。县教科体局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职普比不低于4:6的要求。凡在志丹县参加了2021年陕西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均可填报志丹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录取志愿。

(三)初中。全县4所初级中学招生严格按照志丹县教育科技体育局下发的文件直接招录服务学区内的六年级毕业生,严禁跨学区招生和私自制定政策进行招生。

(四)小学。小学一年级严格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相对就近、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进行。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必须是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2015年8月31日出生)由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户口迁入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之前),到户籍所在地小学登记、入学,户籍在2021年1月1日之后迁入的在原户籍地所属学校报名;县城各小学按照服务学区划片进行招生。

已入小学或已建立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再次按一年级报名入学,由此造成人籍不符,影响到学生今后升学及各类考试的情况,责任由家长自负。

四、学区划分

(一)初级中学学区划分:

志丹中学服务对象为红都小学、红军小学、创新实验小学、永宁中心小学、双河中心小学、翰林实验小学等6所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

保安中学服务对象为城关小学、市镇小学、保安小学、沙道子小学、顺宁中心小学、纸坊小学等6所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

旦八中学服务对象为旦八中心小学、金丁中心小学、义正中心小学、吴堡小学等4所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

杏河中学服务对象为杏河中心小学、张渠小学、侯市小学等3所小学六年级的毕业生。

(二)小学学区划分

1.公办小学:

保安小学服务对象为刘坪以南至县中医院新址以北之间及保安街道办(含保安新村)所辖村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6个班330名适龄儿童。

沙道子小学服务对象为沙道子(含周河以西新监所台上下、新安大桥东西走向往南)至西区家属楼(红绿灯十字路以北)之间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6个班300名适龄儿童。

城关小学服务对象为户口在周河以东、永宁采油厂家属楼(红绿灯十字路以南)至老干部局巷以北之间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6个班330名适龄儿童。

市镇小学服务对象为户口在周河以东、老干部局巷以南、小石山、桥沟以北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个班220名适龄儿童。

红军小学服务对象为周河以东、桥沟以南、沙场以北之间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4个班220名适龄儿童。

红都小学服务对象为周河以西、西阳沟、灵皇地台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6个班330名适龄儿童。

创新实验小学服务对象为沙场以南、杨庄科、开发区加油站以北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8个班440名适龄儿童。

户籍不在上述区域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可选择创新实验小学和保安小学就读。

2.民办小学。翰林实验小学根据自身办学条件和县教科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五、招生步骤

(一)政策宣传。各学校要按照本工作实施方案,尽快制定本校具体的招生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力度,通过QQ群、微信公众号和在学校门口醒目位置张贴等多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宣传公示,提前告知家长本校招生范围、报名须知等。

(二)信息登记审核。各学校根据本校的招生方案,分阶段进行新生信息登记和审核工作。

1.县城8所小学 (含翰林实验小学 )信息登记工作要分阶段进行,如上一阶段审核登记结束后,有空余学位时,则进行下一阶段登记审核;如无空余学位,则不进行下一阶段登记审核工作。信息登记审核具体时段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8月25日至8月26日)。完成学区内符合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审核登记工作。

第二阶段(8月27日)。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对学区内符合住房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工作。

第三阶段(8月28日)。若有空余学位,按照“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工作,并做好学生和家长的分流解释工作。

2.各镇(办、社区服务中心)小学、4所初中必须在8月28日前完成新生注册登记工作。

(三)注册分班。全县各中小学校必须在8月28日前完成新生的分班工作,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着手安排为新生建立电子学籍档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县教育科技体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教研室、督导室、各中小学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业务股,负责日常工作,各学校要按照招生时段安排,安排专人及时报告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做到招生工作与信息报送同步进行。

(二)加大宣传力度。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涉及面广,家长及社会关注度高,各学校要尽快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机构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夯实工作责任,深刻领会招生文件精神。要坚持正确的宣传导向,通过组织招生政策宣讲会、印发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告家长书和家校开放日等活动,答疑解感,解读招生政策,让辖区内家长和学生提前了解招生政策。

(三)规范招生行为。各学校要根据学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实有教育资源等情况,科学制定本学校招生方案、办法、程序,在学校醒目位置张榜公示。依据相关政策规范招生行为,严禁跨学区招生,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起始年级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

(四)严格控制班额。各中小学起始年级招生原则上要控制在55人内,严禁招收年龄不足6周岁的幼儿在小学就读。小学二至六年级,初中八、九年级不足55人班额的班级可以接收转入学生,确保班额控制在55人以内。

(五)加强学籍管理。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和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要求,各学校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强化管理,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招生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内录入学生信息。各校不得招收留级学生及未足龄儿童,凡擅自超范围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或迁移电子学籍。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外就读时,家长要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拟就读学校所在地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程序办理学籍手续。任何学校不得空挂学籍,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给非本校学籍学生提供借读服务。

(六)严肃招生纪律。各学校在招生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阳光、规范操作,不能产生新的大班额。县教科体局在开学初将对招生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整改不到位的学校进行严肃问责。

教育科技体育局联系电话:0911—6622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