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沙道子小学是一所历史悠久的城镇小学,学校创办于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初,地处志丹县城北沙道子村。学校占地面积2808.5㎡,建筑面积3316㎡,校园操场全部铺了塑料草坪,现有综合教学楼一栋,教师办公楼一栋。学校现有9个教学班,在校学生313名,学区适龄儿童入学率100%,巩固率100%。教职工41名,其中专任教师38人,正式保安2人,本科以上学历40人,一级教师16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18人,学历、职称、岗位合格率均为100%,是一支作风踏实、教书育人、勇于进取、乐于奉献、政治业务素质好的队伍。
多年来,学校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用延安精神教书育人,坚持“德育为首,质量立校,科学管理,全面育人”,坚持“开发潜能,一切为学生发展服务”的办学理念,大力弘扬了“大爱育人、以人为本、立德树人”的教育精神。2015年学校被陕西省教育厅授予“足球特色学校”;2018年8月学校男足代表志丹县参加延安市第四届中小学校园足球联赛市级决赛获冠军;2020年学校被县文明办评为县级文明校园;2022年11月学校被志丹县校园足球联赛组委会评为“优秀学校参赛奖”;2023年6月在志丹县教科体局组织的“唱响新时代 永远跟党走”纪念刘志丹诞辰120周年合唱比赛中,荣获第三名。2023年我校在全县考评中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六年级学生考入志丹县龙岗实验中学人数占总人数的25%(4名学生中考入1名学生),与全县兄弟学校相比,由原来的末尾升到第二梯队,特别是语文、综合单科,均进全县第二和第四的名次。王雨轩同学390分,位列全县第一名,王翔同学388分也进入全县前列名次。
为严格落实我县相关招生政策和文件精神,确保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顺利、平稳进行,根据《志丹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志教科体发【2023】77号)文件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如下:
招生原则
1.一年级新生入学坚持以校为主、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实施招生工作。
2.坚持控制“大班额”的原则。
3.坚持均衡配置师资的原则。我校师资稳定,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和特岗教师组成,老中青教师年龄比例合理,均为人事在编教师,校方会酌情均衡调配语数英体音美和兴趣班教师。
4.坚持统筹保障不同群体平等入学的原则。
招生人数
共招收2个教学班,每班55人,共计110人。
招生条件
1.一年级新生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相对就近、就业经营补充”免试划片的入学登记原则进行。
2.必须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在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到我校登记、审核、入学。
3.已入小学或已建立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再次按一年级报名入学,由此造成人籍不符,影响到学生上学、今后升学及各类考试的情况,责任由家长自负。
招生步骤
根据我县招生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我校分阶段进行一年级新生信息审核和登记工作。信息登记审核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23年8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完成学区内符合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审核登记工作。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来校到指定位置审核登记。
第二阶段:(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对学区内符合住房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水电气等相关缴费机打正式票据来校到指定位置审核登记。
第三阶段:(8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若有空余学位,按照“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由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经营许可证正副本来校到指定位置审核登记。
第四阶段:确定入学(8月26日至8月27日)。8月26日下午学校组织专人在相关单位进行信息核查确认并进行分班,家长务必在8月27日上午八点半到学校门房指定领取新生入学通知单,按时到班级报名、注册,逾期不领取通知单、领取后不按时注册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学校不予保留学位。
注册报名时,监护人持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两页,提前复印在一张纸上给自己备好)、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查验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注册。
第五阶段:开学一周内,完成新生电子学籍档案工作。
特别声明:
1.一经登记,所有资料复印件学校收回存档。
2.因全国统一建立学生的电子学籍档案,所提供所有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孩子的所有信息一旦上传,将无法更改,因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组织领导和人员安排
为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署、统筹招生工作。
组 长:陈郑伟
副组长:徐志锋
成 员:杨宗翔 冯子东 刘 娜 李新年 贺洲 晁佳 杜 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教务主任刘娜具体负责招生日常事务工作。
招生工作安排:
1.统一由教务处完成。
2.招生完成后,报名工作由一年级班主任完成,工作由班主任配合学籍管理员完成。
工作要求
1.未足龄儿童一律不接收进入小学一年级就读。
2.严格按照计划招生,招生计划如需调整,需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实施。
3.认真审核户口簿等证明。
4.不招收留级学生,不得将学籍挂靠在我校,严格执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的原则,转入生需在有学位的情况下检测合格后再补充,异动的学生按照程序办理学籍手续。
招生联系电话
徐老师:13992192525
杜老师:15929346337
刘老师:13991785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