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延市教招〔2023〕17号)和《志丹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志教科体发〔2023〕77号文件)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2023年秋季一年级招生拟定简章如下:
01招生原则
一年级招生严格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相对就近、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进行。
02招生范围
红星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户籍在保安街以西,泰和巷以南至河滨路以北(29号之后)之间的适龄儿童。
03招生对象
学区内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含2017年8月31日)。
04户口要求
户口登记或迁入时间为2023年1月1日之前(不含2023年1月1日)。户口迁入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及之后的,持户口本到原户籍地所属学校审核登记。
05招生数量
一年级预计招收8个教学班,每班45人,共计360人。
06招生步骤
(一)信息审核登记。根据我校招生办法,按照相关招生要求分阶段进行新生信息审核和登记工作。(注:如上一阶段审核登记结束后,有空余学位时,则进行下一阶段审核登记;如无空余学位,则不进行下一阶段审核登记工作。)信息审核登记具体时段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8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40——4:30):完成学区内符合户籍条件(单本)的适龄儿童的审核登记工作。由法定监护人持单本《居民户口簿》到红星小学进行审核登记。
第二阶段(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40——4:30):根据空余学位情况,对学区内符合住房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由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居民户口簿》《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水、电、气缴费原件到红星小学进行审核登记(优先考虑有房产证的)。
第三阶段(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40——4:30):若有空余学位,按照“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由法定监护人持《居民户口簿》《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红星小学进行审核登记。
(二)分班注册。学校将在8月27日对外公布分班名单,监护人到学校查看分班结果并持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两页,提前印好给自己留一份)、预防接种证原件、2023年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及复印件到班主任处报到注册。
07温馨提示
已入小学或已建立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再次按一年级报名入学,由此造成人籍不符,影响到学生今后升学及各类考试的情况,责任由家长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