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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红都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志丹县2023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招生领导小组

组  长:胡志英

副组长:樊建宏

成  员:赵英英  赵永鹏  张小艳  刘翠

招生原则

一年级招生严格按照“户籍登记为主,住房登记为辅,相对就近、就业经营补充”的入学登记原则进行。

招生条件

入学年龄

年满6周岁,即2017年8月31(含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

学区范围

红都小学一年级招生范围为周河以西、西阳沟、灵皇地台的适龄儿童。户口迁入时间要在2023年1月1日之前、之后迁入的在原户籍地所属学校报名。

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4个教学班,每班55人,共计220名适龄儿童。

招生步骤

政策宣传

从发文之日起至开学,积极宣传县上的招生政策,并根据文件精神制定本校招生方案,将招生公告张贴在校门口,并以微信公众号的形式进行宣传,提前告知家长本校招生范围、报名须知。严格控制“大班额”现象出现,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信息登记审核

信息登记工作分阶段进行,如上一阶段审核登记结束后,有空余学位时,则进行下一阶段登记;如无空余学位,则不进行下一阶段登记审核工作。信息登记审核具体时段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8月24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00完成学区内符合户籍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审核登记工作。学区内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及幼儿园毕业证书来校进行审核登记。

第二阶段(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根据学位空余情况,对学区内符合住房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审核登记。监护人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提供购买凭证)、水电气缴费票据原件、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来校进行审核登记。

第三阶段(8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若有空余学位,按照“就业经营补充”的原则,对学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审核。监护人需提供经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或营业卫生许可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来校进行审核登记。

注册分班原则

注册分班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将所有登记学生按登记顺序及男女比例编入到4个班,确保各班学生基本情况、人数、性别比例相对均衡。

报名时间

8月27日早上8:00公布分班名单,家长8:30携带预防接种证原件和复印件、查验证明、入学通知单、户口本复印件到班级进行报名注册。

1.已在2022年秋季入学的一年级学生不得重复报入一年级,一经发现,立即清退。

2.一年级新生入学后要建立全国统一电子学籍档案,监护人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孩子的所有信息一旦上传将无法更改 ,因信息不真实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审核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