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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人民政府关于曹东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曹东阳同志任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免去志丹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刘宗江同志任志丹县国库支付中心(志丹县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昀昀(女)同志任志丹县国库支付中心(志丹县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井旭同志任志丹县国库支付中心(志丹县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永强同志任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建云同志任志丹县行政事业国有资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曹侃同志任志丹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志丹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利霞(女)同志任志丹县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雯梅(女)同志任志丹县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晓林同志任志丹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免去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主任职务;

张佳楠(女)同志任志丹县图书馆副馆长,免去志丹县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职务;

刘辉同志任志丹县文物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白鑫同志任志丹县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劲龙同志任志丹县应急救援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惠同志任志丹县防震减灾办公室主任(副科级、试用期一年);

王帅同志任志丹县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石琳(女)同志任志丹县以工代赈工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王蔚恩同志志丹县文物局局长职务;

王延利(女)同志志丹县文化馆副馆长职务;

范光生同志志丹县生产资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吴怀庆同志志丹县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张志雄同志志丹县农业税收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王海明同志志丹县财税监督检查局副局长职务;

张小军同志志丹县会计局会计结算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峡(女)同志志丹县会计结算中心(志丹县会计局)副主任职务;

薛锋同志志丹县会计局副局长职务;

侯春云同志志丹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王金平同志志丹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东琴(女)同志志丹县商务局副主任科员职务。

特此通知

志丹县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