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对下列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予以注销。被注销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如下:
| 机构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号 | 地址 | 公示时间 |
志丹县杏河镇枣湾村卫生室 | 石秀金 | PDY7008161062512D6009 | 志丹县杏河镇枣湾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杏河镇阳山村卫生室 | 曹振岐 | PDY70124361062512D6009 | 志丹县杏河镇阳山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杏河镇阳渠村中山卫生室 | 边志存 | PDY70044061062512D6009 | 志丹县杏河镇中山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杏河镇庙崾岘村卫生室 | 李世强 | PDY70124461062512D6009 | 志丹县杏河镇庙崾岘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杏河镇王湾村卫生室 | 牛宝祥 | PDY70127661062512D6009 | 志丹县杏河镇王湾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双河乡毛项村卫生室 | 米宏军 | PDY7013661062512D6009 | 志丹县双河乡毛项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双河乡寺山村卫生室 | 吴秀明 | PDY70127861062512D6009 | 志丹县双河乡寺山村 | 2023年4月25日 |
志丹县双河乡刘家湾村卫生室 | 高启富 | PDY70006761062512D6009 | 志丹县双河乡刘家湾村 | 2023年4月25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现对志丹县杏河镇枣湾村卫生室等8家医疗机构(村卫生室)注销信息予以公示。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如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于公示期内向县审批局反映。
以上医疗机构经我局依法注销,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公示时间:2023年4月25日— 2023年5月8日(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11—3352287
传 真:0911-3351004
监督电话:0911-12345、0911-3351000
邮政编码:717500
地 址:志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科12、13、14号窗口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