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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民政局志丹县财政局志丹县扶贫开发局关于转发《延安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现将《延安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转发你们,请严格对标对表,严把政策标准,严把认定时间,于4月2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全部录入陕西省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

附件:关于印发《延安市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

志丹县民政局 志丹县财政局 志丹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