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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志丹县“对标补短”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现将《志丹县“对标补短”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志丹县民政局

2020年9月3日

志丹县“对标补短”兜底保障工作

实施方案

为巩固脱贫成果,提升兜底质量,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各项目标任务,确保交好总账、圆满收官,根据《延安市“对标补短”兜底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延市民函〔2020〕174号)和《志丹县关于“对标补短”工作实施方案》(志脱贫领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结合兜底保障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特殊性、严峻性和紧迫性,坚定信心决心,坚持尽锐出战,保持攻坚态势,以战时的精神状态、战时的工作要求、战时的纪律作风,进一步提升兜底保障工作成色和质量,坚决打赢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全面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零失误”标准,对上对标国家政策标准、横向比对数据信息、对下核实帮扶效果,深入查找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强化监测预警、补齐兜底措施、补正数据信息、完善长效机制。精准把握对标内容、补短要求、关键节点、对标方法、任务分工,切实消除兜底保障政策措施落实漏点、返贫致贫风险点、数据信息差错点,确保政策落实精准、数据信息精准、兜底保障措施精准,兜住、兜牢、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协同配合、一体推进。要主动担当起兜底保障方面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主要领导要强化责任担当,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调度、部署和推动工作。

二是坚持严格标准、全面核查。严格按照省、市、县扶贫政策要求,对照“两不愁”核心指标、长效机制、各类问题整改和档案资料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核查。

三是坚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加强民政兜底保障与扶贫数据比对衔接,采取兜底保障数据库与扶贫信息一对一比对、电话抽查比对和实地入户比对的办法,找准问题、补正信息,确保数据真实一致。

四是坚持边查边改、补齐短板。按照边查边改、即查即改、真改彻改要求,建立问题台账、细化整改措施、夯实工作责任、倒排整改工期,全面补齐短板,提高兜底保障工作质量。 三、主要内容 紧紧围绕全面收官的各项工作指标,对上对标国家政策标准,核查民政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措施落实中存在的短板、偏差和漏项;横向比对数据信息,核准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数据与扶贫大数据平台数据之间的准确性、一致性和逻辑性;对下核实兜底保障效果,重点核查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的精准性和实际效果。 (一)农村贫困人口落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情况 1.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是否全部纳入民政兜底保障和帮扶范围。主要看未脱贫人口、已脱贫人口、边缘人口中符合条件的是否按规定全部纳入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范围,是否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农村留守老年人、农村留守儿童和留守妇女等关爱服务政策,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兜尽兜。 2.农村低保兜底政策是否落实落细。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是否落实低保家庭认定“刚性支出扣减”政策,对于家庭成员因残疾、患重病等增加的刚性支出、必要的就业成本等,是否按规定给予适当扣减。是否落实“分类施保”政策,对建档立卡低保家庭中的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增发低保金,提高兜底保障水平。是否实施“渐退帮扶”,对通过就业产业等扶贫措施取得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但收入尚不稳定的建档立卡低保家庭,是否继续按原政策给予一年时间的最低生活保障,促进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积极就业。 3.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的关注排查是否经常。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难以就业、收入减少,或因病、因自然灾害等遭遇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未脱贫人口、返贫人口、新增贫困人口、边缘人口等是否做到经常关注、及时排查,确保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家庭或个人纳入临时救助、低保等社会救助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4.建档立卡贫困户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主要看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兜底保障措施和扶贫项目等信息,是否与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数据账账相符,是否与兜底保障贫困户的实际情况相符,切实做到账实相符,确保兜底保障数据信息精准。 (二)民政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运行情况 5.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主要看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重点是稳定脱贫不享受政策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因病因灾、受疫情影响等支出骤增、收入骤减户的日常监测,及时帮助困难群众按程序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或转介相关部门。 6.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是否健全完善。主要是看基层民政干部、村(居)委会干部、社会救助协理员作用是否有效发挥,是否对遭遇突发疾病、灾害、意外事故或其他原因造成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困难群众经常性地开展动态摸排核查,逐户逐人掌握具体情况,提高救助帮扶的针对性、精准性和时效性。 (三)中省巡视、考核、督查等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7.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及成效考核、省委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督查、民主监督等反馈的农村低保覆盖率较低等问题,是否整改到位,真改、彻改。

(四)需要比对核实的其他事项

8.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社区治理情况,主要看安置点社区服务中心场地和设施是否完备,是否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是否开展道德评议、移风易俗等活动,是否制定公开目录并设立村(居)务公开栏,是否对涉及搬迁群众利益事项进行专项公开,民主协商主体中是否有移民代表参加等。 9.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情况,主要看当地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精准扶贫资金投入情况、帮扶效果情况以及苏陕社会组织扶贫协作项目是否落地落实等。 10.各地对群众来信来访、12317监督举报电话、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等反映问题,涉贫舆情的处置情况等。 四、工作措施 建立横向与扶贫部门对接顺畅,纵向涵盖到镇(办、中心)、村(居)末端联结到户到人的对标自查、对标补短工作机制,采取定期比对与日常比对相结合、筛查预警与动态监测相结合、线上检索与进村入户相结合的方式,立体化、多角度进行全面对标、精准化比对核查。 (一)数据信息比对核查。要充分运用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与扶贫大数据平台开展一对一数据比对,集中会审、综合研判,全面找出短板和疑似问题。 (二)电话抽查比对核查。组织专门力量,依据扶贫部门随机抽样推送的样本户,采取电话抽查方式,抽查核实兜底保障政策、措施、效果是否真实,数据信息是否一致,全面开展查漏补缺工作。

(三)突出重点比对核查。各镇办要聚焦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和因各种原因导致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家庭,重点关注因疫情、因病、因灾及家庭重大变故等情况,强化日常入户走访,畅通信息渠道,确保及时发现返贫致贫风险。 (四)实地入户比对核查。要结合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比对工作,确保把问题找准找全。对数据比对存在异常、动态监测发现疑点、群众来信来访、媒体曝光反映的问题,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处置、补正。 五、具体任务

对核查出的兜底保障政策措施落实的漏点、返贫致贫风险点、数据信息差错点等,进行科学分类、精准施策,多措并举补正信息、消除疑点、补齐短板,切实提高贫困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切实做好普查发现疑似问题的审核消疑。对普查发现的各类疑似问题,要认真对标国家政策标准,强化督办核实,加强沟通协调,完善佐证资料,抓紧审核消疑。全面完成国家脱贫攻坚普查发现疑似问题的核实、补正、消疑工作,确保普查发现的问题,消疑、解决在普查审核验收工作阶段。

(二)落实落细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政策。要全面准确落实农村低保“单人保”“刚性支出扣减”“渐退帮扶”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未参保农民工等生活困难失业人员及时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用好用足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留守人员关爱保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等各项民政救助帮扶政策措施,确保兜底政策全面落实到位。要充分考虑疫情、灾情等给困难群众带来的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等实际困难,对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在前期核查的基础上,继续采取“人盯人”办法,再逐户核查、分析研判。

(三)进一步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各镇(办、中心)切实压实基层干部责任,主动摸排未脱贫人口、脱贫监测人口、边缘人口中尚未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人群以及其他潜在救助对象,做好走访、发现、上报预警信息等工作,确保无空白、无遗漏、无死角。全面推行“e救助”全流程网上办理,方便困难群众自主申报。市局将加大兜底保障数据筛查力度,每周开展一次数据比对分析,重点对扶贫部门推送的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家庭的预警信息进行核实,确保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兜底保障。要将新纳入低保或享受临时救助但没有纳入脱贫监测范围的,及时将相关数据推送给扶贫部门,由扶贫部门组织复核。要切实做好汛期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防止群众因灾致贫返贫;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孤儿、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巡查探访,帮助做好防灾避险工作。

(四)切实解决数据信息账实不符、账账不符问题。切实完善重度残疾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社会救助动态监控系统中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信息,确保人员、台帐和系统数据三统一,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性、逻辑性、一致性进行核实,确保账账相符。 六、工作要求 脱贫攻坚兜底保障越到最后关头,任务越艰巨、越繁重。要切实强化责任担当,把“对标补短”作为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的关键举措,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坚决夺取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战最后胜利。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对标补短”工作是对标国家政策标准、补齐短板漏项的重要举措,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脱贫攻坚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当前脱贫攻坚工作最紧迫的任务。提高思想认识、统筹工作力量,强力推进任务落实。县局决定成立“对标补短”工作专班。

组 长:曹林鹏 县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袁 龙 县民政局副局长

付永强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主任

成 员:曹小勇 县民政局副局长

纪 东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曹 侃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边伟旺 县民政局文书

白 阳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文书

陈 琳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干事

柴延霞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干事

邢登艳 县社会救助管理办公室干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袁龙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做好“对标补短”工作开展期间协调配合、政策解答、数据比对、成效核实、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目标任务,加强督导调度。确保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不出任何纰漏,做到“零失误”为目标。就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民政脱贫攻坚领城舆情、数据比对发现的疑似问题以及各类检查督导中排查出的问题线索为重点,认真调查核实,及时研判解决。尤其对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等重点群体兜底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要严控节点,专人督办、立查立改。要定期对“对标补短”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调度,倒逼责任落实、倒逼任务完成、倒逼质量提升,确保行动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 (三)统筹重点工作,提升工作实效。在全力做好“对标补短”相关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汛期受灾群众救助、特殊困难群体关爱、异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社区治理、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要切实发挥民政防返贫监测预警机制作用,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在坚决完成全年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民政领域脱贫攻坚工作实效。 (四)改进工作作风,严肃工作纪律。充分运用已有的工作成果和大数据平台,减少进村入户和填表报数,减轻基层负担。要严肃工作纪律,防止麻痹大意和盲目乐观思想,克服松劲懈怠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和敷衍应付等现象。各地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对相关工作开展不力、流于形式,造成不良后果的,县局将予以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