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延财办农〔2022〕55号)精神,延安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延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延财办农〔2021〕184号)要求和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6月10日研究决定,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11.2万元,安排如下:
一、志丹县2022年苹果园水窖、机井建设项目200万元。
二、志丹县2022年苹果园防霜冻试验示范建设项目70万元。
三、志丹县2022年苹果园防雹网建设项目415万元。
四、志丹县2022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项目4.8万元。
五、2022年旦八镇沙渠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30万元。
六、2022年双河镇桃庄湾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80万元。
七、2022年永宁镇土门村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八、2022年顺宁镇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九、2022年纸坊便民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十、2022年吴堡便民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十一、2022年义正镇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十二、2022年张渠便民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十三、2022年金丁镇胡新庄村羊场建设项目30万元。
十四、2022年保安街道办事处张沟门村集体羊场建设项目10万元。
十五、2022年杏河镇牛寨村小杂粮加工基地建设项目10万元。
十六、2022年侯市便民服务中心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10万元。
十七、志丹县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2.2万元。
十八、2022年志丹县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8万元。
十九、2022年志丹县农村灌溉设施维修养护项目9万元。
二十、2022年志丹县项目管理费项目12.2万元。
现将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6月10日-2022年6月1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按程序上报。(项目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6622256
联系人:谢荣 邮箱:19500266@qq.com
附件:
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