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激励资金)的分配意见》延财办农〔2022〕97号和《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实施要求》文件要求,中央激励资金用于支持:(一)支持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重点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通过实施产业经营、资产收益、加工增值、服务创收、乡村旅游等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增长10%以上;(二)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重点支持农村卫生厕所后期管护、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提升等。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8月10日研究决定,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300万元,安排如下:
一、2022年志丹县双河镇桃庄湾村村集体经济产业建设项目50万元;
二、2022年志丹县金丁镇胡新庄村村集体500头养猪场及配套设施项目50万元;
三、2022年志丹县旦八镇沙渠村村集体苹果产业建设项目50万元;
四、2022年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张沟门村(乡村振兴示范村)水毁道路维修项目20万元;
五、2022年志丹县杏河镇狼岔咀村后台组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0万元;
六、2022年志丹县顺宁镇保娃沟门村人居改造提升项目20万元;
七、2022年志丹县双河镇向阳沟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0万元;
八、2022年志丹县永宁镇柳沟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20万元;
九、2022年志丹县金丁镇赵沟门村通组道路硬化项目20万元;
十、2022年志丹县旦八镇吊坪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20万元;
十一、志丹县2022年旦八镇双墩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10万元。
现将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按程序上报。(项目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6622256
联系人:谢荣 邮箱:19500266@qq.com
附件:
1、志丹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汇总表
2、志丹县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激励资金)项目计划备案明细表
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