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2〕189号)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等有关规定和省级衔接资金使用范围。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92万元,安排如下:
一、2023年志丹县脱贫户外出务工交通补贴项目5万元。
二、2023年志丹县产业与村集体经济扶持项目535万元。
三、2023年志丹县扶贫互助资金脱贫户借款贴息项目5万元。
四、志丹县2023年果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30万元。
五、志丹县2023年苹果园土壤改良项目26万元。
六、2023年双河镇吴家湾村村集体经济土豆粉加工厂建设项目20万元。
七、2023年旦八镇苹果产业发展提升项目62万元。
八、志丹县2023年苹果园品种改良及提升项目19万元。
九、2022年旦八镇旦八村村组道路改造硬化项目390万元(续建项目)。
现将提前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4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公示内容按程序上报。(项目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6622256
联系人:谢荣 邮箱:19500266@qq.com
附件:
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
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