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11号);《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22号)精神,延安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延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延财办农〔2021〕184号)等要求。按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4月27日研究决定,编制《关于呈报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志振领发〔2023〕14号),计划项目经公示后无异议,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023年市级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501万元,安排如下:
一、2023年旦八镇界湾村村集体经济提升项目15万元。
二、2023年旦八镇墩湾村村集体经济提升项目9万元。
三、志丹县2023年苹果授粉花粉及调节药剂采购项目54万元。
四、2023年张渠便民服务中心前园子村集体经济小杂粮加工厂建设项目26万元。
五、2023年志丹县苹果产业防雹网抢险维修项目328万元。
六、志丹县2023年村集体苹果园防雹网建设项目678万元。
七、2023年保安街道办事处西武沟村村集体大棚建设项目65万元。
八、2023年志丹县农村道路维护项目230万元。
九、2023年旦八镇墩湾村村集体经济元托子组元托子梁产业道路改造硬化项目6万元。
十、2023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0万元。
十一、2023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12万元。
十二、2023年志丹县项目管理费8万元。
十三、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0万元。
(资金分配及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6622256
联系人:谢荣 邮箱:19500266@qq.com
附件:1.志丹县2023年市级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汇总表.xls
2.志丹县2023年市级第一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xls
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