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农〔2023〕21号)精神,陕西省财政厅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农〔2021〕30号)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农〔2022〕68号)等要求。按照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4月27日研究决定,编制《关于呈报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志振领发〔2023〕13号),计划项目经公示后无异议,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
2023年省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5万元,安排如下:
一、2023年旦八镇沙渠村村集体经济杏和果园建设项目30万元。
二、2023年旦八镇沙渠村村集体农机购置和草料棚建设项目20万元。
三、2023年旦八镇沙渠村村集体光伏发电项目50万元。
四、2023年双河镇桃庄湾村村集体经济设施大棚建设项目100万元。
五、2023年双河镇吴家湾村村集体经济土豆粉加工厂建设项目20万元。
六、2023年保安街道办事处张沟门村新窑湾至桥沟村组道路改造硬化项目145万元。
(资金分配及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6622256
联系人:谢荣 邮箱:19500266@qq.com
附件:1.志丹县2023年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汇总表.xls
2.志丹县2023年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xls
志丹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