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志丹县支持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经各镇办(中心)验收与乡村振兴局抽查,最终确定2023年度“庭院经济”第一批奖补资金182.28796万元,其中:脱贫户和监测户116.6476万元,试点村一般农户(脱贫户、监测户农机奖补)65.64036万元。
现将拟定2023年度“庭院经济”第一批补助资金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3年9月26日-2022年10月2日)。如对公示计划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志丹县乡村振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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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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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