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第二批)(延财办农〔2023〕143号)文件精神。《延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延财办农〔2021〕184号)等要求。按照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经中共志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10月15日研究决定,编制《关于呈报2023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志农组发〔2024〕12号),计划项目经公示后无异议,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2023年市级第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620万元,安排如下:
1.2023年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杨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项目100万元。
2.2023年边咀村高质高效示范园创建项目40万元。
3.2023年沙湾村智慧设施示范基地建设项目100万元。
4.2023年志丹县双河镇麻子沟村苹果产业高质高效示范园建设项目40万元。
5.2024年永宁镇苹果产业高质高效示范带建设60万元。
6.志丹县“3332”栽培模式示范基地打造所需物资采购项目200万元。
7.2023年双河镇李家湾村小杂粮产业链提升加工及销售能力提升项目50万元。
8.永宁镇刘河葡萄园产业水泥杆架设及肥料投入30万元。
(资金分配及项目建设内容详见附件)
投诉监督单位:中共志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投诉监督电话:12317 0911-6622551
联系人:赵永雷 邮箱:809273663@qq.com
附件:志丹县2023年市级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汇总表.xls
志丹县2023年市级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明细表.xls
中共志丹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