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县水务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水务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水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水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中、省、市水利水保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县水利方面的政策、规划、计划、方案等。
(二)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县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负责水资源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县水资源公报;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三)负责全县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战略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流域综合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四)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一监督管理全县水资源,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城乡供水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负责县河长制、湖长制日常工作;负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负责全县重要河湖、水库、滩涂、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河湖干堤、病险水库等的除险加固。指导河湖、水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县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保护;负责全县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相关配套工程建设;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全县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实施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负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水政执法工作。负责水利水保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区内水事纠纷;依法进行水政监督、河道管理和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水利科技教育宣传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水务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机构设置
县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下设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水政水资源管理办公室、水利工作队、地下水监督监测管理站、乡村供水管理总站、水土保持工作队、水务投资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省水务集团志丹县供水有限公司。
领导信息
徐志雄 县水务局局长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
县农业综合大楼15楼1506室
联系电话
0911-662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