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受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县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县委对依法治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的法治督察工作。
(二)负责全县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报备工作。承办各镇办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全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组织协调全县依法行政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四)承办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受县政府委托,办理县政府的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五)负责办理县政府涉法事务;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组协调服务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全县普法宣传培训工作。指导全县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七)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指导监督和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九)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司法行政、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工作。
(十)监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作风建设、工作作风建设。
(十一)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二)负责指导和组织协调本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设政法专项编制1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下设公证处、保安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
领导信息
单福荣 县司法局局长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
城南迎宾街建材市场6号楼3楼311室
联系电话
0911-66227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