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日常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县政府领导日常工作方面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县政府领导处理县政府日常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党组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接待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县委、县政府机关接待规定,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和办法;负责组织、协调县政府领导参加的重要公务活动,承办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的接待工作。
(四)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指导全县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五)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县政府审批。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县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围绕县政府总体工作部署,组织专题调研并提出建议;向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工作动态。
(七)负责督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及中省市县领导有关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八)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处理突发事件和重大事项,并向上级报送处置情况。
(九)负责组织县政府承担的中省市县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及领导批示件的办理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政府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公开工作。
(十一)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
(十二)负责接收和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承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联席办、市信访局及省市有关部门单位转交志丹县办理的群众信访事项,并负责审核报结;承办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批办、转办的群众信访事项,并负责审核报结;负责协调处理来县赴省进京上访;协调处理跨镇、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和案件;负责承办不宜向下交办的信访问题和案件;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信访人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和形势,预测发展趋势,向县级领导提供决策信息,提出处理相关问题和制定有关制度的意见、建议;向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各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并及时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和省市县有关领导批示件落实处理情况。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机关事务管理法律规定和政策,拟定县级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单位节能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规章等。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机关行政编制2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4名,正科级督查专员2名,副科级督查专员2名。
下设政府研究室、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接待服务中心、油气开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县志办、志丹宾馆。
领导信息
曹殿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办公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7、8月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办公地址
县政府后楼2楼216室
联系电话
0911-6622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