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为大力发展志丹县电子商务,推进志丹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助力农产品上行,志丹县商务局计划建设2个志丹县电子商务扶贫示范村、3个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为保障示范建设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摸清各行政村、各企业当前电子商务运行情况,现组织开展摸底调研工作,并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摸底对象
志丹县各行政村、各企业
二、摸底时间
时间:2023年9月8日至2023年9月15日
三、摸底工作要求
1.调研统计各行政村全村从事电商的网商名单、电商带动就业人数(人)、全村电商年销售额(元)、村级服务站点年销售额(元)、该村每年电子商务培训(人数)、该村电商分管领导及联系电话、联络员及联系电话,并将信息和数据汇总提交,表格见附件2。
2.调研统计各企业主营产品、生产规模、所在地区、所在电商平台、账号/店铺名称、团队规模(人)、电商从业时间(年)、当前粉丝量、年营业额(万元)、带动就业(人)、主营产品在电商渠道销售情况明细,并将信息和数据汇总提交,表格见附件3。
3.依据志丹县电子商务示范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标准(见附件1),对摸底调研的行政村、企业进行择优推荐,阐明推荐理由。
4.摸底调查表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发送至志丹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邮箱3114375033@qq.com,联系电话:0911-6999268。
附件:
1.志丹县电子商务示范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2.行政村电子商务运行情况摸底调查表
3.企业电子商务运行情况摸底调查表
志丹县商务局
2023年9月8日
附件1
志丹县电子商务示范村、电子商务示范基地
建设标准
(一)电子商务示范村建设标准
1.本村从事电子商务的网商在5个以上,带动就业达30人以上。
2.全村网商年度网络销售额在20万元以上,通过网络销售产品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3.村级服务站站点需达到年销售额5万元以上。
4.村(社区)级组织有明确的电子商务分管领导及联络员。
5.该村每年电子商务培训人数达到50人次。
(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标准
1.独立运营至少一家网店。开设网点店铺营业额每年20万元以上。
2.规模化种植生产网销农产品达50亩。
3.通过电商带动就业20人以上。
4.示范户能够为电商扶贫企业或服务站点供应货源产品至少1款。
附件2
镇各行政村电子商务运行情况摸底调查表
填报单位:(签章)填报时间:
| 序号 | 行政村名称 | 全村从事电商的网商名单 | 电商带动就业人数(人) | 全村电商年销售额(元) | 村级服务站点年销售额(元) | 该村每年电子商务培训(人数) | 该村电商分管领导及联系电话 | 联络员及联系电话 | 推荐为志丹县电子商务示范村的理由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3
企业电子商务运行情况摸底调查表 | |||||||||||||
负责人姓名 | 出生年月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
企业名称 | 成立时间 | ||||||||||||
主营产品 | 生产规模 | ||||||||||||
所在 地区 | |||||||||||||
电商平台 | 团队规模(人) | ||||||||||||
账号/店铺名称 | 电商从业时间(年) | ||||||||||||
当前粉丝量 | 年营业额(万元) | ||||||||||||
带动就业(人) | 是否为电商经营主体/渠道供货 |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主营产品在电商渠道销售情况明细 | 渠道名称 | 所在平台 | 累计带货量(件) | 累计销售额(元) | |||||||||
推荐为志丹县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的理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