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文件 / 部门文件 / 正文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3年11月2日受理环境影响报告表情况公示

来源: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3-11-02 15:5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局受理的志丹县吴堡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1月2日--2023年11月8日(5个工作日)。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11-3352291传真:0911-3351004

邮箱:chengjianhb@126.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农业综合大楼3楼城建环保科16、17号窗口。

志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11月2日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报告类别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等内容外)

1

志丹县吴堡伴生气综合利用项目

延安市志丹县吴堡便民服务中心王台村

志丹县隆望能源科技有限责任

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日

报告表

详见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