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驻志各相关单位:
《志丹县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6日
志丹县农村公路养护考核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我县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进一步规范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夯实各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提高农村公路路况质量和通行能力,促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陕西省公路条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技术状况评定标准》《陕西省农村公路“好路杯”考核评比办法》《延安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纳入各镇办(中心)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之中。
第三条 农村公路建管养考核包括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管理和路政管理,考评采用百分制,其中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占20%、养护管理占70%、路政管理占10%。具体考评内容和分值划分详见附表。
第四条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考评内容包括建设进度、资金管理、质量安全、环境保障等方面。
(一)完成年度工程进度要求和计划投资目标得满分,没有达到年度工程进度要求的分别按比例扣分。
(二)配套资金到位率及资金管理规范情况。
(三)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凡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先进参评资格。
(四)各镇办(中心)有无公路建设环境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度及专门机构,对公路建设环境保障工作得力,措施有效得满分,否则按实际情况扣分。
第五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评包括中修、大修工程,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及示范路段创建工程。
(一)农村公路中修、大修工程参照交通运输部《公路养护技术规范》的相关技术标准执行。大中修工程应按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
(二)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小修工程按照以下内容考核
1.路基坚实稳定,路肩平整无杂草,与路面接茬平顺,边缘顺适;边坡稳定、坚固、平顺,坡度符合规定;边沟、排水沟无淤塞、排水畅通;防护设施完好、无破损。
2.路面平整完好、清洁无杂物、横坡适度、排水畅通,及时修补沥青路面的裂缝和坑槽。
3.过村路段排水设施因地制宜,保证无积水。
4.强化边沟、过村路段的柴草、秸秆、垃圾物的治理,保持边沟、过村路段的环境卫生。
5.桥头无跳车、桥面清洁无杂物且排水畅通无堵塞;涵洞完好无淤塞、无开裂、无沉陷、无漏水、翼墙完整、坚固;漫水桥和过水路面过水畅通,无堆积物和漂浮物阻塞。
6.宜林路段要因地制宜搞好绿化,实行谁种植、谁管理、谁受益,及时防治沿路树木病虫害。
7.塌方清理及时,缺口回填及时,保证道路安全畅通。
(三)每年各镇办(中心)创建养护示范路不低于5公里,分半年和年终两次督查考核。
第六条 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考评内容包括
(一)各镇办(中心)和各村委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建设情况;
(二)各镇办(中心)和各村委会以及农村公路沿线单位、个人,支持配合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做好农村公路路政管理工作情况;
(三)各镇办(中心)和各村委会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制度、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建设情况,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等。
第七条 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按照“月检查、季通报、年总评”的原则,每季度对全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督查,并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
第八条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在半年和年终考评中,由县考评办牵头,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县农村公路管理机构配合,采取外业路查和内业检查相结合,进行综合评定。
第九条 考评实行四个结合,一是平时检查考核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二是定性与定量检查考核相结合,整体印象与抽查路段评定打分相结合;三是检查考核与社会舆论相结合,社会舆论反映较好的可酌情加分,反之视情扣分;四是检查考核与社会监督相结合,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将其所提意见的响应程度、整改效果等作为检查结果的参考,酌情加减分。
第十条 考评分值计算。年度总得分= 上半年度检查总得分×30% + 年终检查总得分×70%,所得分值作为最终评定依据。
第十一条 每年各镇办(中心)创建养护示范路段由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创建标准考核验收,考核达标的镇办(中心)按每公里1000-3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考核不达标的通报批评,停止拨付补助资金,并对相关责任人问责。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0年3月26日期施行,2025年3月 25日废止。
志丹县农村公路养护考核明细表
养护工区: 得分:
项目名称 | 标准分值 | 记分办法 | 扣分 原因 | 得分 | |
建 设 管 理 (20分) | 资金管理 | 5 | 检查发现资金管理不规范或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每次扣1分。 | ||
质量安全 | 5 | 发生较大工程质量事故的,本项不得分;发生一般工程质量事故的,每次扣1分。 | |||
环境保障 | 10 | (1)各镇办(中心)有无农村公路建设环境保障的相关政策、制度,有得5分,无不得分。 (2)因农村公路建设环境问题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每次扣1分;导致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个月扣2分,直至扣完环境保障分值。 | |||
养 护 管 理 (70分) | 责任落实 | 10 | 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得满分,否则酌情扣分。 | ||
日常养护 | 40 | (1)路面整洁干净、日常养护及时到位得10分,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2)公路水毁等自然灾害发生后,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交通、保障通行的得10分,否则酌情扣分。 (3)塌方清理、缺口回填及时得10分,否则发现一次扣1分。 (4)边沟、涵洞、排水畅通无堵塞得10分,否则发现一次扣0.5分。 | |||
内业资料规范化 管理 | 5 | 内业资料按照《陕西省农村公路规范化管理养护工作规程》要求,各项制度健全,各种图表、记录、档案等资料齐全、准确、真实、清晰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直至扣完为止。 | |||
镇养护示范路创建 | 10 | 完成创建里程不少于5公里,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得10分,否则按比例扣分。 | |||
镇制度 建设 | 5 | 乡镇农村公路管理所组织机构健全,按要求配备管理人员,有独立固定的办公场所,机构运行规范,工作成效明显得5分,每缺一项扣1分。 | |||
路 政 管 理 (10分) | 队伍建设 | 5 | 建立县级路政员、乡级监管员、村级护路员,无违纪违法被媒体曝光。每项不合格扣1分。 | ||
环境治理 | 5 | 路域环境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路宅分家。无非法占(利)用公路,无非公路标志、非法挖掘公路等涉路事项。每项不合格扣1分。 |
考核人: 分管领导: